第八百一十三章 调教之韩主任小课堂

离开了看守所,程文静看向韩韬的目光满是敬佩,她此时也大概明白韩韬的意思了,脑海里开始回忆一审时的种种。

这个案子转折点就是证据不足,无法证明那把刀是冯守义带来的。

但是其他人又都指认陈国威杀人,所以最后她把想的办法都想了,也没能辩护成功。

没办法,在案发后失踪的刀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物证,这把刀的存在与否直接关系到陈国威行为的定性。

如果找到这把刀,证明是冯守义带来的,陈国威的行为就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可是因为警察到达现场后,并没有找到那把刀,也就提取不到冯守义的指纹,更无法证明那把刀是冯守义的。

但是陈国威捅死了冯守义,却被认定事实,哪怕凶器没有找到,但是在刑事案件的定罪过程中,凶器虽然是重要的物证之一,可并非定罪的必要条件。

刑事案件定罪的关键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相互印证,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所以,即使没有找到这把刀,可是其他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陈国威就被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了。

见程文静还不是特别明白自己的意思,韩韬问道:“程律师,公诉方所采纳的所有证据,都是检方提供的吗?”

“大部分是检方提供,还有一部分是冯家的律师提供。”

程文静点头回应,然后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堆文件,里面都是一审时检方提供的证据复印件。

虽然刑事案件有公诉方的检察官,但是冯守义的家人还是聘请了律师,为的就是确保陈国威的案子万无一失。

毕竟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应对。

他们家不差钱,有自己的律师参与,就可以代表原告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沟通,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帮着检方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辩护,提高冯家的胜算,让陈国威无法翻身或者轻判。

冯家请的律师也确实做到了尽职尽责,在一审的时候提供了证人,也就是冯守义的那帮马仔,指认陈国威是带着刀子回家,蓄意报复谋杀。

“师父,是证据有什么问题吗?”罗云不太明白,所以开口询问道。

看着还有些稚嫩的徒弟,韩韬笑道:“这有很大问题,我们现在有对方入室抢劫施暴的视频,就可以论证对方在做伪证。

而且,因为对方做伪证,陈国威之前的口供可以全部推翻………”

等他说完,罗云瞪大眼睛,眼神满是惊讶,她跟程文静探讨了很多次,可是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