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大人自是不会端着架子,和颜悦色的勉励一二,乃是题中应有之意,唯独在冯过这里好一番问答,大抵也是案首应有的待遇。
对于冯过院试答卷,周督学亦是以首场四书题为重,显然极为嘉许。
“尝闻古之君子,周旋则中规,折旋则中矩,此固不必实有此规矩也。顾不必有者,矩规之寓于虚;而不可无者,规矩之形于实。奈之何、以审曲面势之人,而漫日舍旃、舍旃也……夫有其明,而明必有所丽,非可曰睨而视之已也,则所丽者何物也?夫有其巧,巧必有所凭,非可曰仰而思之已也,则所凭者何器也?”周伯通捋须诵道:“大而言之,则天道为规,地道为矩,虽两仪不能离规矩而成形。小而言之,则袂必应规,夹必如矩,虽一衣不能舍规矩而从事……”
这两段乃是冯过院试四书答题“不以规钜”的起股与中股,意思是:即便你真的具有这两种品质可以藐视规矩,但怎么才能证明你具有这两种品质呢?还是得靠“规矩”确定明和巧的标准。所以说,“明”和“巧”也必须依赖规矩而存在,世间万物都要有规矩。用排比说明大到天地,小到人的衣服,都要有一定的规矩。
所谓八股文,其实便是议论文,作文开头便得抛出论点,而后证明自己的论点是对的,倒是与几何证明题异曲同工。
一篇好的八股文自须论点鲜明、论据翔实、论证有力,以期让读者欣然接受。
很显然,冯过这篇文章便是如此。
如起讲结尾用反问感叹语气,就是“为什么”或“怎么办呢”,以能够看出曲线、面对形象的人,而随便说“舍旃舍旃”呢?“舍旃舍旃”,就是“舍了罢”、“舍了罢”。这里用《诗经》典故原句,以增加文章文采。《诗经·唐风》中《采苓》篇:“舍旃舍旃”,同“之”字,即“舍之”、“舍之”。见《广韵、释言》。在一般文言文中,以“旃”字当“之”用的是少见的。这样用可见作者的学问,亦可博得阅卷官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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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中诸生望向气定神闲的冯过,百感交集。
原本,冯过以十四岁之龄夺得院试案首,虽未掀起大波澜,但也不乏争议声。毕竟,他的年龄摆在那,委实无法令人信服,不少人心下正憋着要“欣赏”冯案首的大作呢。
周提学厮混官场多年,又哪里会不清楚其中关节,也不待院试时文录刊印上市,抢先将冯过的试文公诸于众,既是为冯过正名,又何尝不是以此证明自己的公正公明?
毋庸置疑的是,冯过这篇试文即便是放在乡试甚至是会试亦是佳作,用在区区院试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有句话来着,嫉妒乃是人之常情,但当别人以辗压般的姿势呈现在你面前时,那便唯有羡慕乃至于折服了。
不管怎样,随着冯过的院试卷文宣之于众,他的案首之名算是实至名归了。至少在现阶段,他的名气足够大。
十四岁的院试案首啊,太惊艳了有没有?而后,又有消息称,若非信江书院的资先生规劝,冯过怕是早二年就已经是秀才身了。啧啧,这让那些皓首童生情何以堪呀。
拜见罢周提学,一干新晋秀才浩浩荡荡的杀向城中最大的酒楼。这批士子中他日必有出人头地者,说不准还会有资哲、辛弃疾那般的大人物,既有同年情谊在,自得好生联络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