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帅不会扫了他的面子,便恭敬地听取他的建议。
御天士嘲笑士兵毫无用处,认为凡人不管在哪处列队,都会阻挡他的进攻、扰乱他的心神。建议让士兵观战,等待他率领军队冲杀,待敌军混乱之际,再乘势而下,由两路人马合力围攻。
豪言壮语之后,怎能少了与之相应的誓言?
他慷慨陈词,表示如果他成为先锋,必定冲杀在前,攻破敌阵——
胜则追敌灭尽,败则杀身成仁。
好豪迈,好诺言。统帅不由击掌称赞,更是按照他的建议,准备在明天决战时让士兵伏击在侧翼,由御天士率先出击。相信两方倾力配合,此战定然是必胜无疑。
有好酒壮胆,御天士得意到近乎忘形,竟当众扒了歌姬的衣裙,让她横躺在桌席之上,用酒淋湿她的身体,像是羊羔跪乳般吮吸她的肌肤。
歌姬实在难以忍受,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如鱼儿在案板上弹跳。营帐里的将士被逗得起哄,直夸这位御天士豪放不羁,别有一番情调。
谁承想,案板上的鱼儿忽然失声叫痛。
那御天士似乎在嚼着什么,满嘴血淋淋又意犹未尽。众人望向在挣扎的小鱼儿,方才恍悟,原来是御天士活生生叼下鱼儿最肥的肉来。
不仅如此,御天士猛吞一壶酒,将肥肉生吞入腹,笑夸果然是好滋味。跟着,他起身拿来一柄刀,毫不留情地剜走了鱼儿的两块乳脂,喊来厨子,叫厨子拿去好生烹饪,他今天便尝尝厨子手艺如何。
厨子哪见过这般阵仗,险些晕倒在地。不过,厨子仍旧强撑笑脸,谢过御天士大人的钟爱,逃也似的退出营帐。而御天士的同僚无不拍手称快,你一言我一语地夸他是东南最豪爽的奇人,也学起他的手段,你抽刀来我舞剑,顷刻间便把昏死的鱼儿分食一空,好不快活。
见这些御天士化身茹毛饮血的野人,统帅也不免两眼无光,要猛地握碎酒樽,从而让青铜碎片扎进手里才勉强清醒神志。
临行前,他早早听郡守说过,晓得这群受地方豪强供奉的御天士从不将道德放在眼里。可他是万万没料到,这帮身怀奇能的御天士哪里是漠视世俗,分明是践踏为人的底线。
要知道,就算是行军打仗、剿灭流民时缺粮,不得不让兵卒杀敌充饥,那也是晒干了看不出形,哪里会生吞活剥,如同宰割鱼脍般心安理得?
当真是丧心病狂也不足以形容这帮御天士的残虐。
从触及天武之道、荣登御天士之尊的一刻起,他们已经不屑于怜悯凡人了。他们所惧怕的威胁,便是修习天元之力的兵士蜂拥而至,耗尽他们蕴藏的天道。但世上哪有悍不畏死的兵,哪有人甘心以死铺路,方便后来人独占杀死御天士的光荣与嘉奖,而自己连座坟都没人帮忙挖?
这般可笑的傻瓜,至少在梁国找不到。
第二天清早,三十名御天士起在公鸡打鸣前,趁天色灰蒙蒙方便摸向县城。嗅到他们散发的血腥味,路边的野狗都紧闭口齿,枯木上的乌鸦都没种嘶叫。他们远远望向城墙头,见站岗的不是没精打采的兵丁,而是持枪立正的金毛长耳,且有男有女。瞧见女的,带头的御天士禁不住眼睛一亮,看那面皮白过冬雪,毛发亮过金锭,虽然眉眼有些俊气,倒也不失为漂亮婆娘。有见地的便告诉他,这帮玩意瞅着像深林里的木妖精,保不准是人的亲戚,是千里迢迢来帮场的,没准有几分真本事,不如先回营商议再做定夺。
他哪里听得进去,只把铁鞭抡地上、砸起一片泥巴,平了众人的异议:“怕甚么!木妖精的远房,能有啥本事讲?随俺登上城墙去探清境况,杀一杀他们的锐气。顺风就屠他们个痛快,开城门迎友军;逆风跳出城去,掳两个舌头回营,尝尝这金毛鸡是何味道!走!拖拉的是孬种,不是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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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御天士们掏出各自的武器,跟着他靠近城墙。可惜他们都没有留意,在他们争执的空档,城头的巡逻兵把一条竹筒样的竿竿放在眼前,老远就看清了他们的举动。
梁人的城墙,是内里垫土、外层堆砖,算不得坚固,他们抡着锤鞭便能敲进去,使镐子似的往上攀。倒不是他们吝啬,舍不得费些天道纵身飞跃,只是天道到底珍贵,能省则省,不必消磨在摸哨这类小事上。
他们刚登上城头,银亮亮的长矛便飞刺而来。那矛尖坚韧顽强,轻易刺穿了他们的铁甲,扎在他们的皮肉上。他们不晓得是如何泄露了行踪,更不清楚妖物们的冶金水准怎会如此高超,唯有运起天道,靠血肉之躯硬夺过敌人的矛枪,怒吼着撕破晨幕,开启血战。
出乎意料,这堆金毛妖物各个是修习天元的好手,比军营里的先登死士更为灵巧健壮。妖物们脱手退开,登时目露严峻,吹响随身的短笛,似是在呼唤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