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鱼姣搁在膝上的面颊微微蹭了蹭,偏过头看向朝瑾,
“与先皇一道发现此处,岂不是许多年了。”
朝瑾应了声,带着几分惆怅似的,干脆整个儿躺下,悠哉悠哉的直面星穹,
“平清三十七年,算来,十二年了。”
听到平清三十七年长鱼姣有一瞬间的失神。
十二年。
这么巧。
朝瑾发现这处海角天涯时,正是她断了腿的时日。
血色氤氲的往事又不受控制的席卷,如连绵不断的浪潮冲击的长鱼姣险些窒息。
霎时苍白的面色因为朝瑾躺下的姿势,并未及时发现,长鱼姣却自虐一般,对十二年前的朝瑾生出了兴趣。
在她最痛苦时,朝瑾呢。
是何等快意潇洒。
“十二年前的事,可以说给我听吗。”
朝瑾微微挑眉,对长鱼姣的好奇心显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问当下问从前?
还是十二年前这么久的事。
这可为难住了朝瑾。
许久没听见朝瑾的声音,长鱼姣不自觉又将脸往膝上埋了埋,声音有些发闷,
“太久了,不记得了吗。”
幸福总是不容易被铭记。
恨啊。
恨才能叫人,刻骨铭心。
朝瑾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坐起身,但长鱼姣只是抱着双膝,埋着脸,叫朝瑾想窥她面色都不能。
冥冥之中,朝瑾做了此生最正确的决定。
用心的,穿过月色,仔仔细细的回想当年。
倒还真叫他想起了一件事。
朝瑾点了点长鱼姣的肩头,待她抬头才意味深长的对她说,
“姣姣相信,千里眼吗?”
无厘头的话让长鱼姣蹙了眉,朝瑾也是被自己逗笑了,勾了勾唇,佯装不在意的伸手握住了长鱼姣的手。
“平清三十七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除了这片山樱林,只有一件事叫朕迄今想来还觉得奇妙。
那年春猎回京城后不久,先皇便带着朕佯装商户,往陵城微服私访去了,那日下了小雨,渡口雾气蒙蒙,因着商船气派,许多百姓都垫着脚瞧我们。”
长鱼姣听着朝瑾的话,不知为何心跳忽然加剧起来。
不自觉的直起身,探究的看着朝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