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夜市很出名,特别是在盛大节日的时候,王都的民众们会点起火把或者灯饰,宴饮奏乐、寻欢作乐直至通宵达旦。”
到了熙熙攘攘的市集里,方才还满脸不屑的歌礼一下子变得积极起来,大步往前走,将维恩领进了一家占地颇大的礼品店中。
这轻车熟路的样子,一看就是老顾客了。
“所以,你想买什么样的礼物?”歌礼问。
“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的。”
“珠宝吗?”
“……”维恩被噎得说不出话,“除了珠宝你就没有其他喜欢的了吗?”
歌礼思考了半天,不确定道:“理查德王子殿下?”
可以,你赢了。
见维恩一脸无语地转过头去挑选礼品,歌礼嘴角微微翘起了不明显的弧度。
逗弄这种小孩子还挺有意思的。
但很快她的笑容又收敛了。
可惜是克莉丝的弟弟。
来回地打量摆在展示台上的一只大棕熊玩偶,和另一边毛茸茸勉强能看出是一只狗的抱枕,维恩实在难以抉择。
克莉丝曾经说过她想养一只狗,应该是喜欢狗的吧?
可是这小狗抱枕又小又丑、布料还很粗糙。
选棕熊的话多少还能占个体型优势,虽然都一样长得磕碜。
摸了摸这两者的布料,半斤八两,维恩蹙起眉,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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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