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说过不能乱花钱,我没敢乱花钱,我就买了一双筷子。
筷子代表什么大家都明白吧!我想跟她成双成对。并且筷子用一枚戒指套住,就是那枚她戴不上的戒指,能不能戴上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它代表着我的一个承诺。
我把自己的日记也包了起来,我想让她看到我们的点点滴滴希望她能念及过往,跟我继续下去。
一切准备好以后,我准备去天台看一看夜空时,忽然我的手机响起。
是闫凤琴。
闫凤琴问:“苏俊!你明天是不是就要过去找她了”
我毫不掩饰的说:“嗯,这次我一定要把她追回来”
闫凤琴沉默了一会,然后在电话里说:“苏俊!要不我带你去买几件衣服吧!你的衣服挺旧的”
我一愣:“你……你说什么?”
电话那头闫凤琴说道:“买衣服啊!你不想她回心转意吗?”
我们约在了小区门口。我看的出来闫凤琴的眼睛有些红肿,我明白她哭了。
我义不反顾谁也不能阻止我,我必须去找王雪,这么多年的感情了我不能就这么看着她从我的生命里走过,我要留住她。
我们俩来到了一处商场,然后来到二楼,闫凤琴帮我挑了一条黑色的运动裤,然后让我去试一下,我转身去了更衣室。
出来的时候闫凤琴正在不远处跟一个女孩子聊天。
我站在镜子前朝着不远处的闫凤琴那边看了一眼,由于那个女孩背对着我,我并没有看到她的长相,只见那个女孩一身深蓝色风衣,披肩长发踩着高跟鞋挎着一个小包,背影特别漂亮。
这时我猛然发现,这个女孩的背影特别熟悉。
在哪里见过呢?
想起来了,这个女孩应该就是我刚来上海的时候经常去刘倩出租房的那个女孩。
上次跟刘倩通电话时刘倩说过,她是以前刘倩工作的那家酒店的迎宾,后来那家酒店关门了,听刘倩说她也来到了JA区,跟以前一样还在五星级酒店做迎宾。
没错!她的名字我没记错的话应该叫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