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三书六礼

古人注重礼法,男女婚配讲究明媒正娶,三书六礼缺一不可。

“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

先说六礼,为首是:纳采。

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多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

初议后,若女家有意,接纳男家提亲之后,女家这边会将女儿的姓名、生辰八字等信息写到庚帖上,让媒人带回男家,谓之“问名”。

男家拿到庚帖以后,一般会找算命先生算吉凶,如果八字相冲,男家觉得不合适,就需要退还庚帖,如果八字合适,就会下聘书求婚,寓意婚事已初步议定,这便是“纳吉”。

“六礼”中的第四礼:纳征,又称过大礼,即男家让媒人带上礼金、聘书和礼书等作为聘礼送到女家,同时,女家也要回礼。

到了纳征这一步,两家婚约算是定下来了,女家收下礼物后,男女双方就不能随便悔婚,产生合法效应。

接下来便是:请期,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最后就是:亲迎,即为迎亲,在大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官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

新郎官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同时男家送给女家迎书,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

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可送入洞房,礼成,这就算正式结为了夫妻,这一套正统流程下来,可是颇费周折。

面对夏府的提亲,充当媒人的杨知县使出了浑身解数,加上诸多村民七大姑八姨齐心协力的玩命劝说,向文宗憋红了脸,硬是没敢把拒绝的话语说出口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