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溪去请了姑父过来,姑父正好也是本村的村长。
姑父带着一群人匆匆赶来,抱着爱妻痛哭之后,揍了邹滨一顿。
邹滨打死也不承认自己杀人,但村长的儿子在他昨夜睡的卧室找到了凶器。
官差到来后,也认为物证和作案时间都符合,但缺乏作案动机。
正一筹莫展时,忽然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嘴。
“怎么没有?汪婶子才二十多岁,守寡几年,见了男人就扑,被姑母发现扭打起来,失手杀个人,不是很合理的事吗?”
呃,如果这么大胆推测的话,也不无道理。
如果汪婶子守不住寂寞,与继子的同窗搭上了,被姑母发现,推搡之间失手杀了人也不无可能。
但汪婶子并没有袒护外男,第一时间就喊来了汪溪,这又存在不合理之处。
官差只能把人押了回去,分开审讯。
审来审去,邹滨都坚称自己没有杀人,对此事一无所知,对自己身上的血怎么来的也不知道。
汪婶子也实话实说,自己白天去田地干活,回家做那么多家务,躺下跟姑母没说几句话就睡着了,一觉睡到天亮。
二人皆坚称与对方毫无关系,昨日是第一次见面,更不存在男女关系。
官府经过调查走访,邹滨是要考秀才的人,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
汪娘子在村里风评很好,是个守妇道的人,她若是守不住,早就改嫁了。
这个案子,其实比较玄乎,若是官府图省事,可以直接判了邹滨。
但曹都尉认为此事仍有疑虑。
第一呢,动机不足。
第二呢,死者是被灶房里的菜刀砍死的,如果是邹滨杀人,他身上的血迹应该不只这么些。
也不应该是集中在某处,而是被飞溅得到处都有才是。
于是官府继续调查,邹大婶自己也四处找寻证据,所以才把细节了解得那么透彻。
但这种事发生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她到汪溪那村里也查不到什么线索,甚至被村民扔臭鸡蛋烂菜叶赶出来。
后来想起街上紫薇堂的神奇,就求了过来。
李雨微听得认真,念念也听得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