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闭上眼眸,开始回想那记忆深处的温存,点点滴滴,但时隔多年,自家夫君的轮廓都记不大清了。
小主,
幽幽叹息倏然响起。
然而,心湖中忽地倒映出一张清隽、削立的面孔,李纨芳心一跳,连忙驱散一空。
也不知多久,反完封建压迫、反完礼教束缚的李纨,暗夜之中,脸颊早已滚烫如火,心底忽地生出一股内疚神明来。
旋即,神思困倦,渐渐睡了过去。
此刻,睡不着的不止李纨,元春离了探春院落,回到自己所居院落,坐在床榻上,捏着贾珩先前所给的手帕,垂眸之间,看着手帕上“珩”字,仍是怔怔出神。
丰润、妍美的脸蛋儿在灯火映照下,愈见温婉如水。
就在这时,灯影摇曳,袭人端着铜盆,轻声说道:“姑娘,洗洗脚,早些歇着罢。”
元春忙将手中手帕绞在一起,抬起美眸,轻声问道:“金钏安顿下了?”
袭人低声道:“我刚才劝慰她,她哭了好一阵,用了些稀粥,已睡下了。”
如依鸳鸯所言,金钏、袭人、鸳鸯几人都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同寻常。
元春轻轻叹了一口气,问道:“她是个苦命的,以后先让她服侍我就是了,等过二年,宝玉再大一些,我再给她想想法子。”
袭人闻言,正在弯腰放着铜盆的手颤了下,盆中热水荡起圈圈涟漪,少女眸光微动,轻声道:“大姑娘仁厚,说来,这还是她的福分了。”
元春再次叹了一口气,转而看向脸蛋儿柔媚的少女,柔声道:“你打小伺候宝玉,时间还长一些,宝玉这性子,这几年倒也不知怎么的,怎么这样了。”
袭人柳叶眉蹙了蹙,有着几分天然玫红的脸蛋儿上见着思索之色,少顷,才定定看着元春,轻声道:“二爷,他是淘了一些,但其实本性不坏,也是这二年大了,知了人事,再也不能当小孩儿视之了。”
元春一听,美眸闪了闪,倒也觉得颇为有理,点头道:“是啊,以后需得好好教导才是。”
却是想起宝玉小时候抓周时,也是抓着钗环,那时候没见如何不说,反而为长辈笑闹着。
这其实就是一种感观,同样的举动,八九岁或还算天真可爱,等三十多岁还那样,就是巨婴。
只是想起与那王府琪官交情莫逆,元春心头仍是蒙上一层阴霾。
袭人看了一眼那变幻不定的脸色,斟酌着言辞道:“珩大爷先前说的也对,让二爷去学堂待着,就不好在内宅厮混,这肯定是为二爷好的……其实,按着珩大爷的脾性,只怕若不是顾及姑娘和老爷,珩大爷也不大愿意管着这些家长里短,容易落得埋怨。”
元春一听,玉容失神片刻,眼前似再次浮现起那面容冷峻的少年,轻声道:“你说的,是这个理。”
袭人说完两句,倒也顿住不言,低头道:“姑娘,不说这些了,我侍奉你洗脚,早些歇着。”
元春“嗯”了一声,美眸凝起,看着少女,赞道:“你是个识大体的,怪道,宝玉当初说还要你回去那。”
与这袭人接触下来,明显觉得是个知冷知热、识大体的。
事实上,这位被晴雯讥笑为“花斑点子狗”的袭人的确是此道高手。
每每能将话说到人心坎里,原着中明明捷足先登,依然还能与王夫人大谈宝玉的“名声”问题。
袭人低头帮着元春脱下绣花鞋,将袜子去掉,顿时,一双雪白如竹笋新发的玉足现出,放在铜盆里,脚踝晶莹如琉璃,以凤仙花汁涂着的红指甲,在灯火映照下,隔水炫光,娇小俏丽。
袭人抬头看着元春,轻笑道:“能过来伺候姑娘,也是我的福气了。”
却是先前听着那位珩大爷的一番话,心头难免疑虑重重。
二爷终究还是小孩子,现在她又恶了太太,如果不是方才那么一出,想来麝月的处境就该轮到自己头上了。
元春想了想,柔声道:“那就等二年再说罢。”
少年之时,戒之在色,宝玉伤好以后,还要去学堂好好读书,除了伺候饮食起居的丫鬟,的确不适宜再多派丫鬟。
……
……
却说忠顺王府长史官离了荣国府,返回忠顺王府。
这会儿,暮色苍茫,的朱色灯笼已从大门至后院,如火龙般,照耀着前厅后院,明亮如昼,璀璨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