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6章 一九九二年,又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重生资本狂人 杰奏 1129 字 2个月前

目前米国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隔离机制,源于大萧条后一九三零年代出台的一部,对米国银行系统进行改革的法律——《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桉》,目的自然是控制无节制的投机。

这套机制落实到具体内容,非常复杂,而且从推出,到现在的大约六十年时间里,经过各方势力的不断博弈,还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就更复杂得一言难尽了,尽量直白地讲,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树立起了一道隔离墙。

稍微展示一下这里面的复杂性,比如,商业银行还是可以通过迂回的方式,把经营触角伸入到股票买卖的领域,那就是,设立信托部门,以信托的名义,代客户买卖股票。

其实,一九八八年的时候,就有势力开始操作,想要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桉》了,结果没成功。

在高弦、格林斯潘这样的明眼人看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桉》的废除,应该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无非就差一个更恰当的时机、更强大的推力而已。

至于现在,高弦没必要出风头地去向此类游戏规则叫板,也轮不到他。甚至从更开阔的视角去审视,这个预期即将结束的阶段,未尝不是一个宝贵的发展缓冲,理应好好使用。

这些年在米国资本市场,高弦侧重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在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也有一些布局,像在米国运通的公司正治斗争里,被米国运通首席执行官詹姆士·罗宾森三世耍得团团转,最后无奈出来另起炉灶的桑福德·威尔,便被高弦看中并下注。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这些布局要不成效有限,要不属于平等合作,倒是被收拾得应该服服帖帖了的惠丰银行,有了更大的运作空间和实际控制。

有必要指出一点,惠丰银行在米国市场拓展业务的历史,可不是仅仅从收购米国海洋密兰银行,才开始计算的十多年,可以追朔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而收购米国海洋密兰银行属于一个带有标志性的进展。

“鼓励”惠丰银行的海洋密兰银行,趁着眼前的米国银行业危机,收购一些米国银行的资产,在高弦慢慢清晰起来的新布局里,已经不仅仅是为了拓展香江国际金融中心能够有效控制的商业银行网络规模了,起码还包括进一步加强对惠丰银行的控制。

虽然关于惠丰银行的事情很重要,但和高弦想要进一步预判美元利率走势比起来,它的优先级还要往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