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秦青天!(下)

审完了盗窃案,接下来,是一件走私案。

“哗啦……哗啦!”

五名壮汉被带了上来,身上全都戴着沉重的枷锁和镣铐,走动之间不断做响,而且来到大堂之上,立而不跪,满脸无惧生死之色。

卷宗上写的清楚,这五个都是关中人,为首的黑面大汉叫做魏百川,人送绰号:闪电刀,通武艺、会骑射……其余四人是:林大喜、左小平、牛闰土、蒋有道。

五人犯的罪责是:大量走私食盐,持械抗拒抓捕,并打伤了多名捕快!

走私食盐,说来话长。

大明朝和历朝历代一样,实行的都是食盐专卖政策。

首先,朝廷在全国各产盐地设置盐场,由盐户们将食盐提炼出来,再由盐运司将食盐收集起来。

接着朝廷出售盐引给商人们,后者用盐引从盐运司提取食盐,再运到指定的区域用官价进行售卖,不得跨区、不得抬价,以免扰乱市场。

如此政策,对国家、商人、普通百姓都有利。

既然有利,为何还有人贩卖私盐呢?

问题出在盐价上!

洪武、永乐时期,食盐是八文钱一斤,老百姓们完全承担的起,不用为吃盐发愁。

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廷越来越腐败、越来越奢侈,收入减少,支出增多,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为了增加收入,朝廷开始提高食盐价格,榨老百姓的油水。

天顺、成化时期,食盐涨到十五文一斤。

正德、嘉靖时期,食盐涨到二十文一斤。

到了天启、崇祯时期,食盐更是涨到了三十文一斤,是开国之初的三倍有余,而这只是官方制定的价格。

实际上,为了中饱私囊,贪官、奸商们互相勾结,不断哄抬食盐价格,以至于市场上的盐价是官方定价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如此高昂的价格,老百姓们根本承受不起,食盐又是生活必需品,怎么办?

只能走私了。

于是乎,大明朝的土地上出现了数以万计的走私队伍,少则十数人,多则上百人,魏百川等人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从花马池一带的盐户手中弄到食盐,再翻山越岭、偷偷运到关中地区,低价卖给普通百姓们。

大半个月前,五人在华州一带贩卖私盐之时,被当地的捕快发现,一场拼斗下来,五人寡不敌众,全被生擒活捉了。

知州—丁不群当时正忙着弄虚作假、应对巡查,没时间处理这件事,便将五人关进了牢房中。

现如今,这件案子落在了秦锋手中。

看完卷宗,秦锋开口问道:“大明律规定:凡贩私盐超过一百斤者,杀头之罪,你们知道吗?”

“当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