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吧。”李澳兹看到记忆中相似的建筑,便开口道。
“喂,这个剂量会死人吧!”巴纳姆抓紧方向盘,说什么也不敢放手。
“怂什么,就这点水平的辐射,顶多是相当于照了10张x光片,回去喝点绿茶就完事了。”
李澳兹带上一把工兵铲,打开车门,引力一钩,把哭丧着脸的巴纳姆拽下车。
不得不说,凡人队友跟超凡阶的壮丁比起来实在差太多了。
他已经开始想念起杜泽辛了,你说霉比哪儿哪儿都好,长得帅、实力强、脑子聪明、忠肝义胆、勇勐善战,还是公务员。
就是运气不好。
巴纳姆坚持给自己套了一个铅质的护裆,因为他害怕自己因为辐射而失去生育能力,李澳兹也懒得计较,带着他一路乱窜,穿过森林,就是一片民居。
旧时代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300年到400年左右,钢筋水泥的民居已经自然降解,去掉了原本人为修饰的痕迹,破败的墙体延伸出螺旋的钢筋,这些东西因为厄煞的摧残,已经加速锈蚀,覆盖上一层晶莹的红黑色棱体,风一吹,立刻发出叮叮铃铃的脆响。
这地方静的可怕,时不时还能看到墙体上被汽化的黑色人像,一个人竭力把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但依旧难逃厄运,只留给后人一道斑驳的黑影。
然而在这种人类的禁土上,巴纳姆却看到了各种野生动物。
“哇,那是鹿吗?”他惊讶地指着远处灌木林里,低头觅食的梅花鹿,李澳兹顺着他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对母子,身上没有一点畸形的痕迹,除了斑点多了一些外,看起来和几百年前的生灵没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野生动物,明显比起来外界地的生物更加可爱,巴纳姆只听说在一些门阀贵族私人的动物园里还有旧时代的一些动物,他忍不住想掏出终端拍照,亮起的闪光灯却把那对母子俩吓得落荒而逃。
“咦?”
虽然巴纳姆的拍照落空了,但闪光灯却恰好照亮了森林中阴暗的角落,李澳兹注意到森林中有明显的金属反光,立刻带着失望的巴纳姆走进去。
这里的生态过于野蛮,他不得不用火焰烧掉芜杂的树根,才看到了被掩埋在自然森林中的一道石碑,很幸运,上面的文字是用某种特质的颜料书写的,并没有降解掉,李澳兹用火照亮视野,读出上面的文字:
“无名的英雄走进这里,把希望和未来留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