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香烟贩卖机的钥匙吗?」
叶更一看向ktv的工作人员,继续道:「打开检查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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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有,我这就去。」ktv的工作人员赶忙照做。
「我们也过去。」
目暮十三大手一挥,旋即又看向叶更一,满脸的无奈:「更一老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啊?」
「现场没有搏斗的痕迹,死者头部遭遇撞击的位置是右侧斜后方,如果是棍棒达不到这种效果,所以凶器是一种具有一定柔韧性的物品。」叶更一道,「刚好我之前和高木警官在哥伦布餐厅遇到过类似的杀人方法。」
「啊!」高木涉接话道,「是那个犯人把骨头装在***里面行凶的桉件!」
「对。」叶更一颔首,「像那类软兵器,为了发挥最大力需要有一个甩的动作,这也限制了使用者几乎不会像刀剑棍棒一样直上直下的挥击。」
「还有哦!我想用来装硬币的袜子,现在还穿在他的脚上!」
柯南跑过来补充道:「明明之前不小心进入我们包厢的时候,鞋子还被那个皮肤黑黑的大叔给撞掉了,现在看起来却是鼓鼓的。不过……就算不看这点,从他包里找出的大量香烟也能想象得出来。」
「原来如此!」
目暮十三单手托着下巴思索了片刻,转头看那名年轻男子,「我们并没有在你们身上找到大量硬币,所以这些人里面,可以使用这个手法的,就只有携带了大量香烟的你吧!」
「对,就是我……」
年轻男子苦笑着低声感叹:「真是有够受的,为什么偏偏我就这么倒霉!」
「喂!什么叫倒霉?」目暮十三黑着脸,「你可是杀人了!」
「是啊,我杀人了!那又怎么样!那个绑架犯在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你们在哪啊!」
年轻男人毫不相让地瞪着目暮十三,侧身指向千叶和伸,咆孝道:「我刚才可是听到了,你和那个胖胖的警官聊天的内容,你们当然不可能找得到茂庭那家伙的犯罪记录!因为就是你们这些警察,亲手把他给放了的!」
「你……你到底在说什么啊?」目暮十三一脸懵。
他是真的对这个名叫茂庭巽的死者一点印象都没有,否则在叶更一
递给他驾照的时候,也不至于还要安排千叶和伸去调查了……
「1年前……茂庭那家伙在奥穗镇绑架了我年仅4岁的儿子,我报了警,然后他杀了我的儿子,最后却因为警方找不到行凶的凶器,只能把那家伙给放了……」
年轻男子说着,一滴滴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眶里滑落,「所以我才想说,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如果当时你们也能识破他的杀人手法,或许也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了吧……不……」
他顿了顿,又看向铃木园子,「其实你们应该感谢我才对,从那家伙拍下的照片来看,下一个行凶的目标就是这个女生,要不是我的话,惨剧就会落在你们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