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想着这些事,我好笑的盯着前方的那个傻子。
我在使用马克尔·阿提拉克·修姆的方式接近他。
距离只剩下15米了,那混蛋对我丝毫没有感觉。
这是一个狙击界的二把刀,可能处在初级菜鸟和中级狙击手之间。
和阿提拉克·修姆相比,他当然差的很远。
我心中冷笑,对方趴在草地里,正在挠着他的屁股。
“妈的,这该死的蚊子!”
对方在小声的咒骂,随后又利用他的通话器,对着树林里那两个白人说道:“嘿,布雷奥,坦克,你们两个他妈的快点!”
“伙计们,我就在你们的背后!”
“有我这位狙神拉费尔为你们保驾护航,你们可以放心大胆的跑!”
对面的傻鸟在狗叫。
我微微一笑,趁着他说话的时机,拔出了刀子,反握在手里,手脚并用的继续向前攀爬。
10米……
5米……
3米……
我一口气爬到了那人背后的三米处。
在这个距离下,对方还是没有发现我。
不等他反应,我猛的起身,跑过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脚。
标准的上压式捕俘动作。
我跳上了他的后背,打掉耳机,抓住头发,动作一气呵成。
在这个混蛋表情惊愕的瞬间,我不忘在他的腿上,还有他握枪的手腕上分别来了一刀!
“嘿,你好,狙神!”
“surprise!”
“很高兴认识你,小丑!”
我压在对方的身上,望着他惊恐的双眼,咧嘴坏坏的微笑。
刹那间,对方惊呆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背后竟然真的有一个人!
对方的瞳孔在放大。
他想大叫,想要本能的开枪。
可是直到这时,他才惊恐的发现,他握着扳机的手指有些不听使唤,原来是我一刀把他的手指头切掉呢!
“啊!!!”
“该死的!!!”
“你是谁!!!”
对方在我的身下卖力挣扎,我只是砍了他两刀,他当然会和我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