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破烂烂的砖瓦房中,随着油灯被马犬挑亮,透过那狭窄逼仄的窗口,我终于看清了那房间中的景象。
不大的房间,结构很简单。
卧室和厨房连成一体,就像非洲的黄泥巴房一样没有客厅,所有的一切都紧挨着门。
此时那个叫做马犬的黑人在大笑,他的对面,应该是一张木板床。
我看见了窗口露出来的一点床板,那床看起来脏兮兮的,很烂。
沃鲁姆那个混蛋,此时就坐在床上。
但是从我的角度看去,砖瓦房墙壁挡住了他,我根本看不见那个家伙的脸,只能看见他的一条腿,出现在我的瞄准镜里。
在房间的另一边,此时绳索捆绑着几个瑟瑟发抖的黑人。
那是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两个孩子都不大,男孩看起来只有两三岁,女孩看样子四五岁。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女人,皮肤乌黑,满脸褶皱,此时颓然的倒在墙边。
房中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女人在哭泣。
那是个年轻的黑皮肤的女人,在阿丽克山脉里的山民中来说,这个女人长的还算不错,但和朵拉相比,肯定是不中看。
女人有着一头蓬松的卷发,身材匀称,有着凹凸的曲线。
这女人的穿着打扮,还比较接近城市,红色白花的非洲长裙,脚下是非洲着名的轮胎鞋。
她的上身,穿着一件瘦小的黑色T恤。
那T恤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淘来的,看起来应该是个美国二手货。
狭小的T恤,包裹着她丰满的胸襟,大胸襟,看起来就像一对山峦。
“嘿,宾铁,我看到达克的家人了,她们还活着, Over!”
村中的大树上,我端着斯太尔狙击步枪,瞄准房间里的那个黑人。
此时那个叫做马犬的家伙,他正站在房间里大笑。
朦胧的细雨中,这个混蛋的战场感知力好像有些迟钝。
经历了今晚的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存在。
此时我的枪,正对准他的脑袋!
我只要轻轻动动手指,那混蛋就会脑浆飞溅!
但是我不能开枪,因为时机不对。
对面的沃鲁姆,在和他说话,两个人的声音很大,好像发生了争吵。
我眯起了眼睛,透过狙击步枪的光电瞄准仪,再次去看房中的那几个人。
我不知道此时沃鲁姆身上有没有枪,我可以打一枪打死那个叫做马犬的混蛋,但是沃鲁姆那个家伙,又该怎么办呢?
“鞑靼,别着急,我们已经绕后了!”
“哦,God,这路真难走,Mother fucker,谁家的孩子这么不懂事,竟然在土里藏了一堆羊粪蛋!”
我的通话器里,传来了宾铁的声音。
显然他带着玛卡,也在秘密潜入。
黑暗里,我甚至已经看到了宾铁和玛卡的身影。
玛卡那个家伙,如果他此时脱掉身上的草裙,这高达两米二三的黑人傻小子,简直可以完美的与黑夜融为一体。
至于宾铁,呵呵,这个该死的垃圾,虽然平日里不靠谱,但是他的战场技术还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