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万里无云的晴空,忽而觉得,这世间从来都不曾公平过。
人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决定一切,可实际上,永远都被命运捉弄着。
它是,黑袍人是,赢章、宋之宏包括我,都是。
闭了闭眼,我嗤笑一声,“那又如何?老子早晚把你这只阴沟里的老鼠抓出来!”
看完那些记忆后,我并未在山上停留太久,去看了眼那血池,全被孙诚的人抽了出来,排到了下水道。
而那几日,灵台市的新闻里都带着一股血腥味。
回到酒店后,我又去找了赢章,确定他已经死了,便让皮包骨给闫老发消息,让他过来给赢章收尸。
不过想到赢章十年前死过一次,这次我打算亲手把人给火化了。
“你,亲自烧?”
“有问题?”
闫老的眼神里充满了不信任,“问题大了,丫头,你当这是烧火烤呢?说烧就烧,他的身体必然跟普通人不太一样,随便烧,怎么可能?”
“再说了,你这才刚醒呢,就想作死了?”他隔空点了点我的胸口,“看看你心口上的伤吧!都还没好你就作!”
闻言,我伸了个懒腰,在查清楚我想要知道的事情后,我卡着最后的时间回到了身体里,也在今天早上醒来。
而此时,距离赢章的尸体被发现已经过去了三天。
至于他的魂体,则是跟在我身边,不过除了我跟皮包骨之外,没人能看见他。
“问题不大,又不是我加柴火。”
我撑着上半身坐起来,“闫老,要是再不处理,等那边反应过来,咱们可就没机会了。”
我看着他,“我到现在也不清楚十年前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你们瞒了我什么,我们更不清楚对方的手段到底有多厉害。”
“但就凭他能在这么多年里杀了这么多人而你们毫无察觉这一点,足以看出对方的本事不小。”
“所以,现在再不处理,等他们过来,别说我现在受伤了,就是一点没受伤,我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闫老闻言陷入了沉默,半晌后他才开口道:“行吧,我来处理,到时候,你亲自动手就是了。”
“多谢闫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