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4章 岛津氏易祖(上)

大明元辅 云无风 2296 字 2个月前

大明建立初期,日本的社会情况也十分混乱,浪人、武士以及牟求利益的商人组成海盗侵扰大明的东南沿海地区。明太祖时期派使臣入日本,要求日本管制倭寇,则两国可以友好相处,但是碍于怀良亲王的破坏,并未完成。

当时的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发现中日贸易有利可图,于永乐四年派遣使臣来到大明,表示希望与大明建立贸易关系,因此在永乐四年时勘合贸易正式建立。

大明规定:日本朝贡的规模为两艘船,200人,十年来朝贡一次,而且不能私带刀枪。到足利义持时期,对沿海倭寇不加管制,两国的贸易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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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利义教时期,日本又派使臣来到大明,请求两国贸易交往。明仁宗准许,而此时的规模限定从两艘船变成了三艘船,200人变成了300人,允许携带刀枪,但是不要超过3000,唯一没有变的还是十年进行一次朝贡贸易。

此时,两国贸易处于官方垄断状态,而且大明规定“非入贡即不许互市”。两国之间的勘合贸易形成定制,此后日本都要依照此规模对明朝进行朝贡。

后来日本发现倒卖大明的产品可以获取丰厚的利润,于是在双方进行官方贸易往来的同时,商人随着朝贡船队来华,日本所搭载的货物也超过大明规定,而且来的时间也不定期,有时三五年,有十五六年,大明对明日两国勘合贸易的规定也犹如一纸空文,对日本也几乎没有了约束作用。

直到在嘉靖二年,日本大名细川氏和大内氏在宁波“争贡之役”的爆发,标志着明日两国官方勘合贸易的结束。

争贡之役的十六年以后,大名大内氏再次申请与明朝进行勘合贸易。明廷依然重申之前的规定,即船不能超过3艘,人不过300,每十年进行一次贸易。

然而此时,私市贸易已经兴盛。“嘉靖二十三年,复来贡,未及期,且无表文,部臣谓不当纳,却之,其人利互市,留海滨不去”。

可见嘉靖二十三年时,日本来朝贡但是并未携带官方的表文,大明官方也没有接受日本纳贡。于是日本将带来的货物在双屿与私商进行了贸易——也就是说日本此时已经不再重视与大明的官方贸易,只是以朝贡的名义,来到大明与私商进行贸易,进而谋取更大利润。

这种贸易成为了明日贸易的主要形式,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日本中央权力的衰落,朝贡的权利从将军手中落入了各大名手中,而且明日两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使私人贸易最终取代官方贸易。

随着海贸同盟的崛起,尤其是在高拱主导了“隆庆开关”之后,双屿等非法私港地位下降,高务实京华系私港拥有了合法出海的地位,逐渐使得之后的京华舰队成为明日贸易的中流砥柱。

当京华又把勋贵集团绑上战船之后,这种“主力地位”就继续加强,直到如今几乎可以称之为垄断。

此前又说过,丰臣秀吉的所谓统一其实很不彻底,无论德川、毛利还是岛津,其臣服都是有条件的,更别说现在正想打而还没打的后北条氏那边了。

这就导致丰臣秀吉在处理与他们相关的事务时也得评估一下对方可能出现的反应,诸如这种明日贸易中断之类的举动显然不能做,要不然利益极大受损的各家岂能不怒?鬼知道他们一旦同时因为某事而发怒的时候,会不会联合起来针对自己?

丰臣秀吉现在一门心思都是转移日本的内部矛盾,怎么可能做出激化内部矛盾的事来——激化北条无所谓,但是激化已经臣服的德川、毛利、岛津这批人,那就实在太不智了。

水晶楼的建设一开始就引得全日本关注,甚至附带地为岛津家做了很大的宣传,大大的增长了一波名声。

为此,岛津家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线,突然干了一件让不少日本人瞠目结舌的事:他们考证了一下自家祖先的血系来源,宣布自家祖上其实是“唐人”——也就是中国人。

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