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里忽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莫非这个女人来找小华,其实是来寻亲的?
……
云烟夫妇来了又走,
远在亚美利加洲的郎华自然是一无所知。
此刻的他正头顶冰霜,身披白雪,在漫天的雪地里缓步向前。
远远看去,好像一个人形雪怪。
横穿白令海峡的时候他只用了几个小时,
从阿拉斯加海岸走到内陆却用了足足一个星期。
与亚细亚洲的极地苔原不同,这里似乎常年被风雪笼罩,到处都是一人深的雪窝子。
郎华脚上穿着滑雪板,保证每走一步不会把腿陷进去。
他在眼睛上绑了一条硬纸板,中间挖了两条细缝,作为雪地行走时的护目镜。
一连走了几天,郎华都没看到一个人影、一只黑尸。
这里不比东Y地区,在灾变前就是人烟稀少的蛮荒地带。
即使有几个探险者尸变后的怪物出现,多半也被大雪深埋在了地下。
走了很久,脚下的雪层逐渐变薄。
视野中出现了冒尖的草丛和灌木,远处更有一片树林。
植物的灰黄成为一片雪白中的点缀,
在灌木的某处,一个小家伙正好奇地探头探脑。
“嗖”一声。
一枚冰锥转瞬即至,雪地上飚出一行鲜红的血线。
郎华招手唤回冰锥,一只灰背腹白的雪兔顺势被他抓到他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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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锥一击致命,兔兔走得没有一丝痛苦。
在冬季兔子为了御寒会躲在雪里,避免暴风雪袭击。
如果它们不主动露头的话,郎华还没什么好办法。
看着到手的肥肉,郎华已经口水直流。
嘴上却还念叨着:
“阿弥陀佛,感谢感谢。今天要不是你,我可又要饿肚子啦。”
随即“咕噜”一声,五脏庙敲起大鼓。
郎华喜上眉梢,三步并作两步,折树枝点火、穿肉、烧烤。
这只在雪地中被冻得可怜兮兮的小兔子,
很快就能到郎华的肚子里取暖去了……
一个月后,郎华的身影出现在加区草原三省的东南部。
这里有很多荒败的乡村小镇,路边时不时出现大片的农场,体感温度也比在极地时高很多。
不过这温度对于郎华来说还是很冷。
如果是灾变前的自己,估计在室外待十分钟都受不了。
在走到一片城郊废墟的时候,远处的巷道里忽然传来混乱的声音。
听起来像是人类的惨叫,其中还夹杂着野兽的嘶吼。
郎华本不想多管闲事,心念一转,三两步拐到了这个巷子里。
原来是一只灰狼在捕猎一个男人。
这条灰狼看起来垂垂老矣,不过眼前的男人身手更菜,明明手上有刀,却在战斗中处处受制。
郎华注意到——角落里掉了一把黑色的制式手枪。
心想:看来又是一个自恃有枪在手的冒失鬼。
这种家伙无论在哪个地区、哪个年代都要死上千八百个。
就算是这次救了,以为是白白浪费力气。
那男人显然也已经看见了郎华,更看见郎华在偷瞄他掉落的手枪。
或许是怕郎华捡漏溜走,不顾自己的死活。
男人连忙哀求:“Help!兄弟你别走。我身上有钱、有晶核,救了我都给你!”
正在这里,灰狼抓住了男人分心的间隙,一个猛扑将其按倒。
腥臭的大口上下咬合,若非被男人用刀面架住,下一秒就要咬下他的脑袋!
危急关头,郎华见状却丝毫不急。
他笑盈盈地说:“可是你死了,你的东西也是我的。”
此话一出,男人更是心如死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