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安苏麾下那些骑兵们一个个腰包都非常鼓了起来。
如果是以前,那自然是靠着摸尸体和搜刮俘虏让他们盆满钵满。
即便平均每个俘虏身上和尸体上只有一两个第尔,或一些劫掠的小物件。
但是数量多了,还是能让每个人骑兵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现在装满的私人钱袋,都是来源于战功赏赐。
安苏对自己的领民颁布的法律是奖励耕战,并且要求那些军团士兵也遵守自己的规矩。
外出作战所有战利品都充公,然后由最高指挥官向下分配,所有人依照战功进行赏赐。
给这群落后的封建贵族们来点小小的暴秦震撼。
当然,秦国的军队能够贯彻执行如此严苛的法律,是因为他们有足够多的识字军吏。将严苛而完整的秦法施行下去。
不过,这时代军队中显然绝对没有那么多的人才担任军队文职。
一个五百人的村庄,估计也就村长能识得些许文字,但也只能满足收税所需,贵族骑士不识字的人也大有人在。
因此法律无从谈起,‘军法出于领主之口,赏罚任凭领主心意’才是这个时代的常态。
但是,如果是安苏,则就没有问题了。
因为他能从面板上看到队伍的击杀数,因而能实现绝对的赏罚公平。
安苏之前颁布的法令,战场上斩杀一个敌人,奴隶可以获得自由。
再斩杀更多的敌人,自由民便可以获得土地,乃至于获得农奴赏赐,成为安苏麾下的军功地主。
相比于一个村庄平均能养一个骑士外加两个随从的战斗力。
安苏认为‘魏武卒’、或‘秦军功地主’的战争动员能力显然要强大进步的多。
当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基于时代的局限性,安苏也不能一步到位的照搬照抄,还需要进行适宜本土化的改造。
比如这个时代的人们,最相信的当然还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银币。
因此,安苏便规定,领民任何一个军功赏赐都可以折算成钱财,而且奖励相当丰厚。
一个成年敌人的首级是十八第尔,准确的来说是一个敌人的左耳朵是如此价钱。
俘虏一个成年活人的话则是二十第尔,小孩(矮于车轮)俘虏则是两第尔。
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劳动力的一个月需要的口粮为五十公斤的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