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看又不贵,金子也能当钱使,你就当妈给你攒的嫁妆。”吴凤仙笑着说道。
四喜无奈,再次拒绝无果后,只得收下手镯。
只是才收下手镯,李秋菊又看上一个吊坠。
吊坠是一根三四厘米竹节,做工精细,看着小巧大方。
李秋菊拿着吊坠在四喜脖子上试了一下,不等她拒绝,便直接拿下。
“原本是给未来的二嫂买东西,结果倒好,我自己先得了一身行头。”
镯子、吊坠、新衣服,是一样都没少。
“你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就是该打扮的时候,你看看这些逛商场的姑娘,哪个打扮的不是花枝招展的?”李秋菊说道,“咱们老林家的姑娘,可不能比别人差!”
“就是,这点东西也没花多少钱,你收着就好。”
四喜无奈的看着自己手上几大包东西,无奈一笑。
晚上吴凤仙干不在家里做饭,干脆在林拥军的饭店定了一个包厢。
林拥军和赵玉芬招呼完客人,便去了包间凑热闹。
“四喜,你尝尝,这是我刚研究出来的小吃,你嘴巴灵光,看看好不好吃。”
林拥军将这碟子金黄色元宝状的东西端到餐桌,招呼着四喜试味道。
小吃是用米粉做成元宝状,随后过油炸熟,随后将红糖融化,把炸熟的小吃倒进锅里,裹上一层糖浆,等糖浆冷却变硬后上桌。
四喜夹起一个元宝放嘴里一咬,咔嘣脆。红糖的甜味和米香味直冲味蕾。
“三叔,这个好吃,脆脆甜甜的,吃着不腻,干吃都行。”
林拥军听四喜这么说,越发圆润的脸上满是笑意。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们坐一会,我再去做点,你带到单位当零食吃。”
“三叔,不用了,太麻烦了。”
林拥军边走边摆手道:“不麻烦,不麻烦,你们先吃着,我一会就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