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玉兰看向钟情,钟情感激地对着她笑了笑,“我没意见。”
虽然不相信钟家只有三百块钱,但钟情知道章玉兰是为了她好,也知道明面上从钟建国这里要来三百块钱已经是极限了。
每个月的这十块钱都算是意外之喜了。
钟建国是长辈,他还是不知情的无辜者,他低声下气地补偿了钟情,要是钟情还不领情别人都会觉得她太得理不饶人了。
在外人看来,虽然钟情爸妈给了一千块钱,但是这三年钟情的学费生活费也花了一些,而且钟建国毕竟是收留了她,这个大恩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
而且那些钱都被方爱莲补贴娘家了,也要不回来了。
钟建国说了家里只有三百块钱,全部都给了她,而且还有以后每个月的十块钱,钟情就算再纠缠下去也是得不到什么好处的。
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她可不会干。
不如退一步,反而会让人觉得她很识大体,她既收获了钱,又收获了名声。
虽然钟情在现代一向不在意别人的闲言碎语,但是在这个年代名声确实很重要,既然能不费力气地得到,她为什么不要呢?
更何况她明面上拿了三百块,不代表她就会放弃钟建华和沈宛华留下来的那些钱。
这样其实反而更能让钟建国有苦说不出,钱给了钟情好歹还能做个面子,但是被偷了那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而且他已经对外说了家里没钱了,那些被偷的钱他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到时候还不是得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
钟情已经打算要利用空间把钟家搬空了。
虽然钟建国一家确实是收留了原主,但是他们的收留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钱,而且原主还给他们做了三年的保姆和出气筒。
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面子,钟建国甚至不会让原主继续读书。
在钟情看来这份恩早就还清了,原主不欠他们什么。
更别说钟建华和沈宛华还对钟建国一家有大恩呢,怎么不见他们报答?
原主已经算是被钟琳害死了,钟家人也都是帮凶,钟情既然继承了原主的身体,那就要帮她报仇,她不会让钟琳如愿待在沪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