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大婚的年龄多在16岁,就是出幼之年。
而在民间,在婚姻年龄上定出上、下两条线。
下线是男子16岁,女子14岁。
男子未及16岁,女子未及14岁,称为“先时”。
上线是男子25岁,女子20岁。
男子25岁以上,女子20岁以上尚未成婚,就是“过时”。
古人说,先时者易夭,过时者易病,都不能顺阴阳交际,以保合太和。
明代有些家族,一般将13岁以上作为男女议婚的年龄,到了这个岁数以上,方许行聘。
但是原因却是时事经常变更,怕早议婚,会遭遇变故到时会悔婚。
民间的婚礼,古代尊崇“三书六礼”。
“三书”指聘书、礼书和迎书。
“六礼”指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明朝民间婚礼,已无问名礼,但有近似的礼法,就是婚启。
明朝的婚启,是直接跳过了纳采、纳吉,到了请期的步骤。
在古代,两家人结亲的婚书,就是双方有婚姻存在的法律效力,除非男方另写休书,方能将婚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