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同学聚会(一)

林奇在读中学时,其实已经算是比较特别的存在了。

因为当时沉迷网络游戏的他,其实跟班上的绝大多数同学都没什么交集。

可他又注定很难变成类似王洛恒那种容易被遗忘的透明人。

因为班里的两大C位,周斌和陈加楠跟林奇的关系都非常好。

甚至可以说,陈加楠和周斌之所以能够成为好朋友,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林奇的存在。

林奇到底何德何能,可以跟班上的一富一帅相处融洽,这大概是很多同学心中的未解之谜。

只有陈加楠他们几个当事人才清楚。

中学时期的林奇,家里虽然不及陈加楠家那么有钱,但也算是出类拔萃级别了。

相貌上虽然不及周斌帅,可和他站在一起也没到就需要自惭形秽的地步。

至于肉包同学为什么能够加入,在外人看来,彻底就是个玄学问题了。

这个也很正常,读书年纪的孩子,是很难体会到自来双公职家庭熏陶出来的独特情商。

几个围在陈加楠旁边的同学看到林奇朝着他们走了过去,纷纷不约而同地挪了挪屁股,硬是给他腾了个位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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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份面子也并不是冲着林奇来的,只是林奇也并不会在意这些事情。

不过林奇刚一坐下,立马就有个人笑嘻嘻地问他。

“林奇,你毕业后是回S市了还是留在羊城工作?”

本来这个问题就是不常联系的老同学之间见面最容易提到的,倒也没什么奇怪。

不过问出这个问题的,是某个从小到大优越感就挺强,还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