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大明星虽然是开车下班,可还是被一辆面包车截停了汽车,玻璃被敲碎,人被拽进了面包车,然后就被拉走了。
至于那位新星,他连车都没有,根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拖进了面包车里。
接下来,两人的经历都差不多。
有一个戴着墨镜西装男人出现,自称是电影公司的老板,拿出两份合约让他们签字。
两人都还想挣扎一下,但刚想说不,一把手枪就顶在了头上。
大明星有家有业,面对手枪指着脑袋,心里说不出的畏惧。
原本他还想表现的英勇一点,但发现腿肚子直打哆嗦,话都有些说不利索了。
在墨镜男数到三的威胁中,大明星哆哆嗦嗦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整个过程中,大明星甚至都没有看到合同的内容。
那位新星的经历跟大明星也差不多,只不过年轻人还有点血性,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配合。
然后,墨镜男安排了两名打手,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又把手枪顶在了他的头上。
最终迫于压力,他还是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墨镜男高兴的拍了拍他的脸,说了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便收起了合同。
然后,两个人就都被放了回去。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唐赫去查了查两部电影的制片方,发现是一家叫做志为影视的电影公司。公司的法人是罗少为,另一个股东叫肖志明。
这一下,把项家九爷给气坏了,恨不得回家点齐兵马就要去抄罗少为。
但,又一次被唐赫拦下来了。
这种事情,如果不能一次把对方打服,以后再拍电影将永远不能得到安宁。
大家都是圈里人,什么消息都瞒不住。
今天我在这里拍电影,明天你在那里拍电影。知道了这种消息,随便安排几个人,泼屎、放蛇、倒油漆,根本就防不住。
你报警人家跑了,警察肯定抓不着人,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再一个,唐赫看到了肖志明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