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监督,一般来说,主要是靠老百姓(个人或者企业)来喊冤,才能发现案源。

比如,某个老百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遭遇到了来自行政机关、法院方面的不公正的待遇,就可以请求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去监督法院、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对于来自行政机关方面的不公正待遇,这个很好理解。

生活中总会有那种,某个人在跑到这个局那个局之后,没人理他们或者糊弄他们的情况发生。

那么,在这个里值得说明一下的是,什么叫来自法院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呢?

简而言之,就是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法院那边进行民事诉讼时,认为法院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侵犯这个人的合法权益时,这个人就可以跑到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去监督法院了。

有人会觉得,这听起来似乎就是坐在家里等人来喊冤的事儿,应该……不难吧?

嗯,怎么说呢……

这要是没有办案数量的考核时,这个工作确实不算难。可是,一旦有考核了,这活儿就不轻松了!

人家一年办一千个案子,你一年就一百个,那说明了什么?

陆明君:说明我们J省政通人和?

最高检:呵呵,你要不要看看你究竟说了什么!

所以一句话,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不轻松!

那么,再来说另一项工作:公益诉讼!

什么叫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说穿了,就是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具体来说,就是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共利益。

这种诉讼类型主要包括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陆明君要怎么发现J省哪里的生态环境被破坏了,或者哪里的资源被破坏了呢?

所以啊,这个姚党副提议的分工,对于陆明君来说,其实并不算友好。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好的,大概就是,这项工作若是真的做的出挑,那陆明君就很容易立马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

拦都拦不住的那种!

嗯,扯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