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张华的处分决定

停职检查是一种纪律处分措施。

停职检查是指由党的组织或纪检机关对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其问题的查处,妨碍案件检查工作开展的党员干部,按照一定的程序,临时停止其所担任的职务的一种组织措施。

严格来说停职检查还不算处分,毕竟还只是检查阶段,至于怎么处分,那是检查结束得出结果后的事了。

对党员干部实施停职检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能结论的,应办理撤销停职检查的手续或延期停职检查的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组织处理停职检查期满后,是否恢复履行职务应根据个人表现、组织考核、群众意见和所在部门意见等情况,由问责决定机关决定。

停职检查期满后,如果干部在停职期间未受到组织及纪检部门的处分,需要及时向上级申请复职。

组织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如果审核通过,应当及时批准复职,并颁发复职证明文件。

当然了,停职与免职、撤职是各不相同的,各有各的特点。

就这样,孙福强被停职了,他自己很清楚说他“在担任新安区区委书记期间,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及决策失误等问题”的意思。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脸上虽然看不出愤怒与不甘,但那微微颤抖的双手却泄露了他内心的不平静。

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放弃争辩,因为他心里很清楚,与眼前这位工作人员争论根本毫无意义。

对方不过是奉命行事,仅仅负责将那份关于他停职的决定宣读出来而已。

说到底,这两位工作人员只是传话者,只是个跑腿办事的角色罢了。而那个真正做出让他停职决定的人,又怎么可能会亲自出面来面对他呢?

两位工作人员离开后,郑刚拍着孙福强的肩膀:“放心吧,一切都会过去的,你也不要想太多了,就当是放一次长假吧。”

孙福强点了点头:“我知道的郑书记,我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他们真是急不可耐啊。”

郑刚没有再说其他,只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孙福强是打车回的方庄,当天他就关掉了手机,用的与外界保持联系的手机,是张兰张姨的手机。

下午,一则案情通报反馈到了南陆省纪委,瞬间在省纪委、省监察厅掀起了轩然大波。

纪委二室派遣至白马市竹林县负责调查案情的两名工作人员,本应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履行职责,但他们却在执行任务期间做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恶劣行径。

这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当地村委之后,不仅没有专心投入到案件的侦查工作当中,反而沉迷于吃喝享乐。

在一次饭局上,他们更是毫无节制地狂饮美酒,直至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