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锦书看着这个庞大的野猪群,眼馋的不得了。
如果30多头野猪都抓到,那会是多少肉啊?
好爹也看着野猪群,遗憾着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把他们都收入囊中。
他感叹的说道:“锦书,你知道吗,一个猎手面对这么多的猎物,如果不能出手,心里会是何等的遗憾。
我现在真是手痒痒了,不管成功与否,我也要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打到他们”。
顾锦书说道:“好爹,你这个样子真的像馋鬼见到了美食,吃不到又难受的样子。
好爹没时间听她斗嘴,还是让顾锦书把复合弓拿出来几把。
然后父女俩找到一个水缸粗的大树做后盾。
因为有了刚刚大孤狼的教训,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大后方要安全才好。
都准备好后好爹拉弓就对准了野猪群。
顾锦书问道:“好爹,这么多野猪你想打哪一只呢”?
好爹边拉弓边说:“秦贼先擒王,要打就先打那只最大的”。
顾锦书指着前边的野猪群说道:“最好还是打年轻的那种,二三百斤的才好,猪肉吃起来也嫩嫩的”。
她并不想让好爹打最大的那只,因为它太凶悍了也太老了,而且皮太厚了,肉也不好吃。
虽然她收藏野猪大獠牙的梦想要泡汤了,但是还是安全第一的好。
好爹说道:“即使不打到它,也会打到别的野猪身上,但是我必须要把它吓跑。
只有把它先打跑了,其他的野猪才会离开的。
如果它们一直不离开的话,我们就连弹簧套都不能拿回来。
好爹的这个想法是对的,野猪群都是以野猪头领为中心听从它的。
如果要是能把它打到,野猪没有了主心骨一定会四散逃开的,但是打它难度也是最大的。
顾锦书知道野猪在动物界的大名,东北的猎人之间就流传着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成年的雄性野猪都是异常凶猛,那是怼天怼地的存在!
它每天还往松树上蹭身体,时间久了,身上就有了一层固化的松油,他的皮肤就变得硬硬的,人们管它叫做挂甲野猪。
普通的猎枪打到上面也就一股白烟,根本打不死它。
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只要被野猪拱上,不死也变残废。
东北虎遇到这样的野猪头领都是要让路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