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过去了,
没有买礼物,
更没有买什么水果.。
因为我没有钱了,
在医院花了我五百多,
经理说发工资给我报,
所以是我自己先垫上的,
我现在就像是一个流浪的人,
无钱,无家,
肚子饿的咕咕直叫,
因为我还没有吃饭,
如果是吃饱了在受伤也可以吧,
真是闹心。
我来到了朋友的小区,
那是她姥姥的房子,他们年龄大了,就去了子女的家里,
是一个带小院的楼房,大约60多平吧!
院子里种了很多花,
我很喜欢,
有个小院子,可以在院子里乘凉,
种点花花草草,
这是我最喜欢的房子,
里面有有两个卧室,虽然房子看起来很陈旧,
但是很温馨,
她有男朋友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我也认识,
因为我们以前是同事,
白天他们上班,
我自己在家还算自在,
可是他们在家的时候,就会有些不自在。
那个时候我这个电灯泡,真是一个一千瓦的,
可是我没有办法,
因为我是一个流浪的三毛,
只能如此了,
除非我想露宿街头,
上班的时候,就想着能歇歇就好了,
可是真的这样歇着了,
还是想念上班的日子。
不过,我的朋友对我真的没话说,
很是贴心,
我的心里真的很宽慰,
有几个这样的知心朋友真的很好。
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
我们还有联系,
我们还是朋友,
我们认识十六年了,
真是很难得,
虽然不是天天可以见面,
但是不管日子在久,
一通电话,
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开心,
后来经过了一些事情,
我发现,
朋友真的可以比血缘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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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有这么多好朋友,
而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