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黎明和耿总编被让到了小会议室。
耿编辑先来了个开场白,交待了下剧本中反派的涉案背景,然后开始座谈。
周子坤很少说话,基本由生队长和关中队长一一解答。
从几人的表情和谈话看,这个关中队长,对周子坤明显不待见,看得孟黎明无名火起。
孟黎明眼珠子转了转,微微一笑:“三位专家,刚才耿主编交待的涉案情节,仍旧以故意杀人罪等重案为背景。我想,既然是经济类型案件,应该适当加一些具体情况,提升一下案件深度和广度。”
“比如,主人公设立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流贷,银行在头寸紧的情况下,协调银团贷款,采取第三方支付,再回流原公司……我想请教几位,上述行为,触犯了哪条刑法法条?”
生队长与关队长面面相觑。
脑海里浮现的,不是在想哪个是正确答案,而是还懵逼的停留在审题阶段:
什么是头寸?是说头围有几寸宽吗?
什么是人(银)团?是说犯罪团伙吗?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
(头寸,银行术语。头寸紧,简单说就是银行用于可发放贷款的资金紧张;银团,多家银行机构打捆共同发放一笔大额贷款;第三方支付,银行贷款支付的一种方式,不直接打到借款人的账户)
光这些术语就云里雾里的。
见生队长和关队长半天没有回答,周子坤这才轻松答道:“孟作家,按你所述的案情细节,该企业法人涉嫌触犯刑法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193条贷款诈骗罪;”
“该银行机构涉嫌触犯刑法第184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87条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