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鸿门宴”变成“庆功宴”

孟黎明把那本《猫头鹰》杂志递给陶妈妈:“阿姨,这本杂志,是公安部下设的一个内部法治刊物。”

孟黎明打开扉页,指着编辑一栏:“我认识的耿编辑,就是这本刊物的副主编耿向英,上面有他的名字和联系电话,您可以打过去核实。”

孟黎明接着翻开书的内页,指着《十三号女监之河豚篇》:“阿姨,这个系列小说总共刊登了十四期,作者‘黎明’就是我。已经被公安部和宣传部选中,联合出品法治教育类电视剧,定下了李强导演。李导,今年央一开年大剧就是他拍的。”

“因为我是原创作者,所以才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李导觉得陶乐这首歌和他下一步校园题材电视剧更加契合,只是觉得钢琴伴奏不够丰富,让专业的音乐室重新配曲录制,不用咱出钱,会从签约的定金里扣除。”

陶妈妈哑口无言,她原本准备了一大肚子的反诈宣传语,毫无用武之地,同时被孟黎明的话给震惊了,完全没想到孟黎明会这么牛。

陶乐更甚,抢过杂志,看看上面的小说,又看看孟黎明,完全不敢相信。

如果她没记错,学校新开了文学社团,没人报名,学习委员林涛无奈自己报了,也强制孟黎明报名,说她高中作文就很出色。

当时的陶乐,还曾为孟黎明打抱不平,说林涛是明晃晃的打击报复。

孟黎明在文学社的行为也验证了她的说法,组织的社团活动能躲就躲,校报一篇文章不发,妥妥的“滥竽充数”。

陶妈妈偷掐了下“丢脸”的女儿,尴尬对孟黎明道:“我家乐乐干啥啥不行,交朋友倒是挺厉害的,有了你的引荐,我家乐乐第一步算是走得稳了。明明,咱打个商量,以后我想把乐乐整个人都签给你,所有收入,五五开,怎么样?”

孟黎明:“……”

孟黎明有种被托孤的沉重感。

陶乐:“……”

陶乐有种被亲妈抛弃的懵逼感。

孟黎明其实是理解陶妈妈的想法的,在她眼里,陶乐的音乐天赋一般,这次能给电视剧唱曲,完全是背靠孟黎明这棵大树好乘凉。

为了以后也好乘凉,陶妈妈干脆把女儿“卖”给孟黎明了。

孟黎明可不是头脑一热就意气用事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