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球队公众号、制作比赛集锦及球队海报等。
第三十三条;后勤部长职责。
保障球队的后勤,球队训练、比赛前后的正常运行等。
第三十四条:俱乐部管理结构。
总经理:苏泽承。
后勤部长:苏泽承。
编辑部长:梁宁。
主教练:李志。
队长:李志。
领队:苏泽承。
副队长:孙博。
第六章
石门竞技足球俱乐部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足球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自愿为原则,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建议大家对自己的足球装备、护具认真选择,比赛前做好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比赛中注意自我保护,不提倡危险技术动作,对于比赛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等因素产生的事故和伤害,俱乐部不担负任何经济上、医疗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章程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在俱乐部工作会议上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石门苏味道竞技足球俱乐部。
经过两个晚上不停歇的撰写、修改、润色,竞技队史的第一份章程被苏泽承在开学前起草完成了。
苏泽承将初稿发给了队长李志以及死党孙博。
不一会两人分别发来了消息。
孙博:【我靠!太正规了吧.........老苏我刚看到章程第十五条,你写到每个月都要缴纳会费?合着以后踢球都要钱了呗?】
苏泽承:【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我了解过了,现在所有的业余球队都会收取队员少量的费用当做球队的活动经费,而且以后球队每周要加上训练了,训练所产生的器材费用以及每周的包场费这可是笔额外的支出,如果不收点钱,只靠我爹那点赞助费,顶不了多长时间啊!.....”】
李志:【苏经理,你起草的章程我看了一遍,我觉得可以在加上一条关于保险的条款,要让球员们自购意外保险,足球毕竟是一项对抗性十足的运动,场上难免出现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