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勇走过人群,先在后面站了好一会儿。
首先他看见地上跪着的人,彻夜未归营帐,被报到营千总那,四处找寻时,有人来传信,乌仁在国色天香闹事。
以前也有被兵士被告到军中,多是以滋生事非为由,在受到一顿惩罚都可以揭过去。
而这次,显然严重多了。滋生事非,可以解释说临时惹事,可大可小可有可无。寻衅滋事,那就是故意找事儿,有预谋的挑衅,寻衅生事,蓄意引起事端,是不可轻饶的。
乌仁在天香楼吃霸王餐,还寻衅滋事,借酒劲上头,打伤了楼中的花魁娘子,以及另外三位劝告的花娘。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她在国色天香欠账高达二千余两!
账单和他在国色天香所犯下的罪名,一同送到了军中军务处都督手中。
仔细算一下,军中普通大头兵,一月五百钱,他家一个小队长,也就一千钱,一月一两银的他,他咋就敢欠下这两千余两花酒银?
而他的身家背景,也只是京中某显贵一个外戚,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远亲,平时里面因为碍于贵家面子,倒让他多了几分威风。
此次,都督向营千总发了好大一通脾气,向勇去领命时,站门外就听到里面噼噼啪啪,陶器碎裂的声响,还有就是怒吼:“严惩不贷,好好整顿军纪!”
“活该!苍天无眼,因果报应!”
久走夜路,总要闯鬼。说的是一点不假,眼前的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他们常常的巡逻不归,在国色天香里面鬼混到天明,这也不是一次两次,而都是司空见惯的。
他们敢无视军纪,这么嚣张,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从上到下都有来鬼混的,有人包庇一次,当然就有后来的无数次的无所顾忌,这次撞铁板了。
向勇看见打得浑身是伤的几个人,乌仁额头流血,伤痕延伸到了下巴,很明显的他最惨。
可怜的必有可恨之处。没办法生出半点同情之心,他还在垂死挣扎,奇怪的,他求饶的是别的事。
“老板娘,我真没有害你们之心,求你为我作证。”
嘴里说出讨饶的话。心里已经骂翻了。鬼才承认,给老子玩仙人跳,小丫头片子,你真还嫩了一点儿。
特心狠手辣,明明是自己的阴谋落空,还拿老子来做替罪羊,给老子翻身之日,弄死你这小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