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这三个身份只要变化,就都是无法被魔法与神术等检测出来的“真实身份”,简直是最适合潜伏间谍与刺客等职业的绝佳宝贝,关键时刻或许能起到救命的作用。
除了年轻的埃尔裔海军军官,约翰还回想起面具灌输给自己的另外两个身份的情况。
一个更加古老一些,是源自中世纪东神圣帝国的一位年轻贵族,跟克劳斯的人生经历很像,也是一位身份高贵但被边缘化的贵族浪荡子。
一个是来自二百年前的布鲁克绅士,虽然是布鲁克人,但当时布鲁克还被旧大陆诸国认为是落后国家,一切都是向隔海相望的弗兰茨帝国学习,不光是因为那时候的弗兰茨是自从古弗兰克王国以后最强盛的时期,太阳王的名号声震大陆,文艺复兴革命轰轰烈烈,光明教廷也不得不对太阳王低头。
更是因为阿尔弗雷德家族作为曾经太阳王的斯图亚特家族分支,国内受到弗兰茨风气的影响也很大,很多贵族都以说弗兰茨语为荣。
这也导致那时期的布鲁克上层大多都类似弗兰茨贵族一样,浪漫多情,生性不羁。
约翰虽然不知道这位埃德加·金教授这样的人物因为什么原因会被替身面具的前身给吞噬,但是这位埃德加·金作为布鲁克皇家大学的教授,却是因为其职业素养与本身出身于泽曼人家庭的缘故,相对的更加古板严肃一些,以一号分身跳脱的性子,估计不会选择这个,如果是约翰自己,他肯定会选择大学教授这个身份,这无疑更适合约翰的扮演。
虽然扮演一个浪荡子和一位粗人出身的海军军官会更加简单一些,但是约翰的性子本身就是沉默寡言不善言辞的那种,让他去浪估计也浪不起来。
“就是你了!”
一号分身也没有问约翰的意见,直接将面具带在脸上,然后整个人一阵光影浮动,变身成为一个身穿古老贵族装束的黑发英俊青年。
约翰当初试验变身的时候,是只能改变身体,衣服还是自己的衣服,但是一号分身并非是实体,身上衣服也只是能量幻化出来的,所以替身面具的力量直接将他变化成这个前宿主完全样貌。
约翰的分身有些自恋的跑到镜子面前看着自己的新模样。
“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