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栗腾的工作

他拿起的这份文件上说:涿郡乡绅黄世仁,借钱给了农户杨白劳。结果杨白劳逾期无钱还债。双方协商之后,杨白劳既没法还钱,又不同意用女儿抵债,双方发生了争执。

黄世仁家的奴仆把杨白劳打成了重伤,然后又抢了杨白劳的女儿杨喜儿。接着喜儿的男朋友王大春,纠集了村里的不少闲汉,冲进了黄世仁家。他们又打伤了黄世仁和他的管家穆仁智,还有黄家的一干护院家丁,并抢回了杨喜儿。

现在涿郡的乡勇队伍已经出击,抓获了王大春等人。涿郡巡守扣押了相关人等,等待着太守对此事的批示。

有了前因后果,栗太守向后看去。文件的后面,自然还有太守秘书处,对此事的建议。

栗腾看到建议是这样写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杨白劳有归还黄世仁债务的义务。但黄世仁私自索赔,影响了大幽州的稳定,遂与王大春一干人等发生了互殴,双方均有责任。”

“建议将杨白劳家的土地,按市价抵偿给黄家。杨白劳、杨喜儿以自卖奴的身份,由幽州发展公司收购,所买金额支付于黄世仁;不足部分黄世仁不得追究。互殴双方,首脑王大春、黄世仁均应判处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

另外:王大春,王大春的朋友,还有黄乡绅的护院,因为互殴,被应认定为刁民,交予刁民管理处处理。(刁民管理处的处理方法,一般是:没收从全部财产,人打发到张智的新地盘上生活。而没收的不动产,则是卖给当地的乡绅,促进他们的土地兼并。)

栗腾,看到了这个批示建议,歪了歪嘴。在后面签批的位置,用毛笔批示道:同意按此办理。

最后,他又签下了“栗腾”的大名。

是的,这就是栗腾的工作,在文件上签署统一办理的批示。

作为一个大幽州的鉴定支持者,栗腾表示,这么久了,他的批示就没有一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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