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是早起的水手们在换班,他们起床就发现这里停了一艘货船,虽然有些诧异,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因此并没有多说什么便各自散去干活了。
而那艘船上的人也全都走了下来,他们今天的任务就是去寻找那人被藏在哪里,等查出来了,再伺机而动。
宋春临跟顾逢月对视一眼,装作赶路的人来到码头外面的茶寮坐着,这个茶寮不止是卖茶,也卖一些早点,大多是馒头饼子跟黍米粥,在土豆红薯出现之前,京城这边的大景人一直是以黍米做为主食的,如今有了红薯,人们也会把红薯加到黍米粥里,煮出来的黍米粥会更香甜。
这间茶寮就是这样的做法,红薯切成大块,跟黍米一起被煮得软烂,甜糯绵软的红薯给黍米粥增添了另一种风味。
宋春临跟顾逢月没忍住,一人喝了一碗,周围的人也是一样,一人点了一碗热腾腾的黍米红薯粥来喝,滚烫的粥下肚,既驱散了清晨的寒意,红薯还额外增加了饱腹感,令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宋春临喝光了粥,放下碗,对这加餐还算满意。
“味道不错啊,看来这边红薯普及的范围很广嘛,都有红薯粥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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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逢月也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朝廷最先把红薯发放的地方就是京城周边,然后才慢慢辐射开来的,想必这边已经家家户户都能种红薯了吧。”
茶寮的主人恰好听到这一句,走过来笑着说:“这位兄弟说的正是,咱们这边啊,确实家家户户都能种红薯了,去年就能种了,不止红薯,还有土豆,你别说,这两个土疙瘩看着不起眼,那产量是真的高啊,我去年只种了一亩地,收成的时候却赶上三亩地的产量了,啧啧,这可真是好东西啊,除了交税,我家可剩下不少,都当粮食吃也吃不完啊,村里还有人拿去喂猪,嘿,那猪吃的可欢了。”
昨夜那些人也坐在茶寮里吃着早饭,此刻听到茶寮主人的高谈阔论,一群人也忍不住面面相觑。
其中一个年轻些的好奇的问茶寮主人:“你说的那些土豆红薯当真这么高产吗?我们南方刚种,还不太清楚。”
茶寮主人可算是找到知音了,立刻逮着年轻人滔滔不绝的谈论起土豆红薯的好处来,产量高还是其次的,好侍弄,不爱生病,还特别耐旱,属于老天下点雨就能活的,比种黍米要好多了,茶寮主人甚至都想把家里的地都拿来种这两样了。
宋春临听后忍不住开了口:“老板,你只种土豆红薯,不种黍米,那明年岂不是就没有这么好喝的黍米粥了?”
茶寮主人闻言哈哈大笑:“我家那个小子也是这么说的,他啊,嘴巴刁,这黍米红薯粥就是他琢磨的,好喝吧?”
“嗯,好喝。”众人纷纷点头。
茶寮主人骄傲脸:“那是,所以我明年还种黍米,不图其他,就冲这好喝的黍米粥,我也得多种几亩不是。”
宋春临听完以后若有所思,看来其他主粮的推广势在必行了,虽然土豆红薯这些也可以当做主粮,但好吃的东西谁会嫌多呢?
那些人吃完了却没急着起来,想来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在这边多打听点东西,宋春临跟顾逢月却已经起身,他们还要赶着去坪洲府,早点把人审问了就能早点赶回京城。
两个人的离开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毕竟他们身着普通百姓的衣衫,一个不及弱冠,一个只是半大的孩子,谁能想到他们居然是自己的敌人呢?
便是连那群人中间的头头,也只是淡淡扫了他们一眼,虽然觉得两人身上的气质谈吐不俗 ,也没往其他方面细想。
码头距离坪洲府不过三四里路,两人走着走着就到了,给守城的人看了自己的路引以后,不多时就有一个衙役跑过来,重新看了一遍路引,这才将人领到一旁,然后小声给他们说了一处宅子的地址。
顾逢月没有什么反应,只淡然伸手接过路引,旁人看见也只会以为他们的路引有问题在询问,等顾逢月收起东西,才拉着宋春临慢悠悠往城里走,两人那不疾不徐的样子,仿佛真是单纯来投奔亲戚一样。
宋春临眼珠子四下不停地看,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顾逢月倒没忘记一直拉着他,生怕他走丢。
突然宋春临扯了扯顾逢月的衣袖:“顾逢月,那边是不是在卖烤红薯?”
顾逢月以为他饿了,不假思索的牵着人走过去:“饿了就买一个。”
“好哦!”宋春临欢呼,然后跑过去挑了一个大的,付钱的时候才发现这玩意居然还挺贵。
“这一个烤红薯居然要三十个铜板?都赶上一斤猪肉的价格了,哎呀真奢侈啊。”
宋春临捧着烤红薯,也不吃,就拿着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