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管其他的了,到了蔚州再说吧。
只希望张劲松那狗东西别真的那么心狠手辣。
不然他曹宏必要拉着张劲松去下面给他老娘尽尽孝道。
大同卫一万两千官兵带着十日的干粮便出发去往蔚州,一路上都是急行军。
由于靠近漠南,大同府战马数量极为可观,尤其是在朱棡平顶漠南之后,元庭有近十二万战马归入了大明所有,大同府也有三个官办的牧马场,为朝廷饲养战马。
所以在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下,大同府的官兵几乎是人人配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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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人骑马狂奔个一两天都是小意思。
骑马多了,骑术自然上乘,就算是不会骑马,大胯早也就磨起茧子了。
但这一切,和书生曹宏没什么关系。
曹宏是南人,老家是江西的,江西别说骑马,就是骑骡子都少见。上了马跑了半天,曹宏那本就瘦干瘦干的身体已经快要散架!
加上衣袍之下的双胯只穿着一层薄薄的面料,在马背上上下的磨来磨去,半天下来就渗血了。
等到曹宏下马的时候,已经站都站不起来。
看着被人扶起来靠在树脚下唉声叹气,面色惨白的曹宏,正在啃莜面团团吃咸菜的耿忠深深凝眉。
“头儿。”
一旁的副官悄咪咪的拉着耿忠,道:“咱把这遭瘟书生丢这儿算了,反正也怪不到咱头上来,他自己非要跟来的。”
耿忠有些意动。
带着这个书生,半点好处没有,反而还添麻烦。
要不是看他在马背上人都快死了,耿忠也不会管停下来歇息。
不过这时候,树脚下的曹宏却迷迷糊糊的呻吟起来。
最后还演变成了痛哭。
“张劲松你个挨千刀啊……你害我老娘……。”
“呜呜呜,娘啊……儿子不孝……。”
耿忠这才知道曹宏为什么如此执着。
感情,是为了一个孝字。
当兵的人和读书的人凑不到一个锅里吃饭,彼此没共同话题,加上耿忠是北人,而曹宏是南人,更是buff叠满。
可耿忠这辈子对别的人没感觉,就是对孝顺的人有好感。
一听到曹宏的话,耿忠一边嚼着无味的面团,一边梗着脖子道:“带着他,去镇子里给他弄辆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