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明晚就在帕兰加完成集结。”
留里克的口气很大,决心也充满魄力。罗斯军各级军官、贵族们对大军行动之告诉早已习惯,而在想到达普库斯看来罗斯王似乎在吹牛,这个男人以自己的认知无法相信那是真的。怎么可能,哪怕是骑马行动,不足一个白昼时间骑兵就能杀到?这是何等的速度。
清晨,淡咸的海风迅速吹散晨雾,自阳光普照大地,人们为露水沾湿的衣服也迅速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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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都收到了开拔的命令,他们用一整天的时间养精蓄锐,在好好睡了一宿后就纷纷做好准备,可在拆除帐篷后带上已经打包整理好的行囊,迅速坐着小船离开泻湖回到大船,接着便是降帆、起锚等一系列操作……
罗斯骑兵在留里克的亲自授命下反应最为快速。
骑兵在集结,战士们轻装前进至多就套上一件板甲衣保护住躯干,必要的武器也没有携带太多,留里克图的就是一个快速。
于是在军中的佩切涅格战士看来,罗斯骑兵俨然成为了“草原游骑兵”,特点正是缺甲而速度极快。
一个男人笨拙得趴在马背上,他是第一次骑马害怕与兴奋并存。
留里克饶有兴致的策马走去:“达普库斯,难道你还害怕骑马?”
“大王。我……从未想过会有这一天。”男人以尬笑掩饰自己的尴尬。
“嘁,你还不如你儿子。”留里克随手一指:“甚至也不如你的女人。也罢,我也比较看到你的儿子,那小子未来继承你的爵位我也很安心。”
达普库斯的大儿子早些年病死了,在世的小儿子十多岁正值充满干劲的时代,小子对未来本没有更多期许,现在获悉老爹被“所有瓦良格人的王者”封为贵族,自己摇身一变也成贵族,身为男人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力量被激发了。
小达普库斯不怵马,双脚踩上马镫在握紧缰绳,乍一看去形象好似一名骑兵。不过能骑马与善于骑马是两个概念,小达普库斯唯一能做到的是与罗斯骑兵保持协同前进。
达普库斯全家都将离开瑟堡,他们带上一些财物离开这个对帕兰加居民极为重要的对外交易之窗口,现在无论男女都坐在罗斯王提供的马匹上随时出发。
此刻,绝大多数瑟堡居民,尤其是当地的库尔兰族人,他们纷纷聚集在罗斯军营的边缘默默观望着。
瑟堡伯爵奥斯坦换上罗斯人给的服装,带着随从们扛着罗斯旗帜大胆得走入营地。
留里克的眼角注意到这些人,旋即吹了记口哨,招呼一些亲信迎了上去。
一种骑兵居高临下俯视奥斯坦的脸。
留里克面色随和:“你?这是最后欢送我们吗?”
“是的。大王……我谨代表整个瑟堡感谢大王的恩赐。您瞧,我已经换上您赏赐的衣服,从现在开始我们都是罗斯人。瑟堡,也是大王的瑟堡。”
“很聪明的说辞,我很高兴。以后你们就好好生活吧!好好为我做事。现在我军即将离开。既然你人已经来了!记住,新罗斯堡的大门已经向你们敞开,我邀请你们有时间就去罗斯都城见见世面。到此为止吧!走咯。”
留里克不再废话,他以甩缰绳与骑兵大队会和。
此刻,三支骑兵队已经准备完毕。
战士们均以将羽毛插在盔顶,倒是菲斯克这个家伙刻意亮出自己的大光头显得格外显眼,当然这这家伙已经将更多羽毛插在他的头盔,倘若戴上活像是脑袋上长了巨大的蓝白间色的“大鸡冠子”。
“大王,开拔吗?兄弟们都准备好了!”菲斯克兴奋大吼道。
留里克随手抬一下马鞭,一声怒吼:“时机已到,不可浪费时间。我们走!”
他呐喊犹如发令枪,蓄势待发的三支骑兵队立即行动起来,再以百人队为编制,他们排成较为狭长的队列驱使着战马开始快步走,即平均一小时十公里的速度,此乃在日常摸索中人们估测到的坚固行动效率、战马耐力之速度,它的旅人一般步行速度的2.5倍,若非必要留里克也不会驱使战马以这么快的速度保持长久的前进,现在他实在不得已为之。
于是每个骑兵都额外装了五磅的燕麦与一些盐。无他,当骑兵抵达帕兰加城下后立刻休整,战士立即给马匹喂一些加盐的麦子,以助战马快速恢复体力。
因为留里克估计到骑兵在非常平坦的滨海草地奔袭,倒霉的障碍物并不存在,说不定骑兵可以在午后不久就抵达帕兰加,自己的时间非常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