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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火烧特里尔大发横财是一个事实,随他抵达都城的随从除了带着大额现金大肆采买以外,也逢人便吹嘘自己的功绩,与领头人蓝狐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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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这小胖子怎么看都不过是一个精明的商人,而今也人到中年,已然历练成为优秀的战争酋长。
如果说,蓝狐只是带着大军现在哥德堡停靠一番,再直接杀奔马斯河,一路抢到亚琛,事情反倒就好办了。
实则事情非常复杂。
蓝狐肩负很多任务,尤其是此行第一战,便是先以大军横陈芬兰伯国的赫尔敏基(赫尔辛基)港。
国王令他去展示罗斯王国精锐的武威,震慑当地的芬兰苏欧米族人,其次便是直接与统治者耶夫洛商议出兵之事。
他奉旨直接找到芬兰伯爵,而这位伯爵绝非耶夫洛,而是其大儿子,大抵虚岁已经有十一岁的凯尔哈。
他是亲自带着国王手令而来,纸质文件写得清楚,年轻的芬兰伯爵需要通过参加军事行动,证明自己可以在未来胜任伯爵身份。
接受命令,实为芬兰伯国臣服的证明。一如过去那般,若有大战,留里克必派耶夫洛带着近卫部队投入决战,耶夫洛到底也上了年纪,该给年轻人机会。
再说,蓝狐原属的古尔德家族,本就是耶夫洛的老东家,他自己与那位“佣兵大哥”,曾经也是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浩荡大军是在芬兰人的船只引导下直奔赫尔敏基港。在罗斯都城打工半年的芬兰人定然在港口城市首先做一番交易,之后再进入内部湖区回到给自的村庄。
曾经,芬兰苏欧米部族的核心活动区内内湖,而今中心已经移到港口城市赫尔敏基。
伯爵一家就住在这座港城,芬兰人为罗斯的经济崛起主力,作为奉献了大量劳动力的伯国,打工的民众源源不断带回财富,港城也发展得像模像样。
突然间,庞大舰队横陈港口,每一艘船皆飘扬罗斯旗帜,其中更有不可忽视的大战舰坐镇。
“留里克是要大规模打仗吗?定然是喊我出兵!”
续起胡须的耶夫洛经验老到,他完全猜得出留里克的意图,便令自己的卫队集结,还特意带上养尊处优已经吃得一脸横肉的妻子,以及两个茁壮成长中的儿子凯尔哈与萨图利随行。他估计,留里克这一次要御驾亲征,至于攻击谁暂不知晓,瞧瞧这阵势,说不定就是大王继续亲征法兰克呢。
当耶夫洛抵达码头时,罗斯军的登陆已经开始。
大军授命就在岸边留驻,怎料到一种商贩提着篮子便不请自来。
突然下船大量有钱的罗斯战士,赚钱的机会岂能放弃。
远征的军士需要什么?食物、备用武器、备用布匹皮革,乃至神只小木凋和宝石吊坠充当护身符。
商贩兜售的尽是一些肉干,烟熏松鼠肉,脑袋被砍掉,内脏剖得干净,肉干被熏得发黑硬邦邦,因盐是贵重的就不用,这种特色风干肉虽无咸味,也不失为一种凑合的干粮。
图新鲜的罗斯战士自是买了一些,至于商贩提供的箭失,战士一并是来者不拒地购买干净。
那皆是一些骨质箭簇的“劣等箭”,箭羽也是不知什么鸟儿的飞羽缠绕黏合的。它品质自然比不过罗斯大量装运的铁簇箭,胜在是打猎的好器具,亦可用于骚扰作战,价格低廉如何不买呢。
凡事有用的东西,百夫长便组织手下购买,这场面蓝狐掐着腰颇为满意。
终于,他敏锐地看到耶夫洛那张熟悉的脸,这家伙带着一家人在卫兵护卫下快步而来。
“我的老哥哥。”
只见蓝狐这脑袋依旧很大的壮汉解开披风张开双臂,面对着的是头发增添些许白丝、面相略显老态的耶夫洛。
“是你!蓝狐?!还有……红狐小弟?”
耶夫洛急忙一路小跑而来,笑嘻嘻得便于老伙计蓝狐狠狠一个拥抱。
他松开手,面对着码头热闹的局面颇为欣喜:“我怎么没收到消息?你怎么来了。大王何在?如此大军,是大王御驾亲征?”
“当然不是。兄弟,倒是大王给你带了命令。”
“命令?”
说罢,蓝狐从挂于皮带的包里拿出文件:“你自己看看吧。老文字写的,你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