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要善于处事圆滑,不要像奥丁战士那样一根筋,生意人可以没脸没皮一些,反正钱财最重要。
小主,
小胖子黑狐虽穿着锁子甲,头顶的插着染蓝色羽毛的雪貂绒帽实在华丽,单是肥胖的身形就指明了富裕。
被拉扯着的索菲亚拿骚干脆抱住了黑狐的胳膊,小姑娘还是平生第一次见识到重骑兵在河畔列阵,难免心生恐惧。
路德维希高扬着自己卷曲胡须的下巴,故意趾高气昂以掩饰自己实质上的实力偏弱,更是要在面子上尽量盖过罗斯人一头。他认得那个略胖的家伙,对于约瑟夫蓝狐他是颇为懊悔的,早知有后面的一连串麻烦,当年自己就不该傲慢地拒绝这个冒险从北方一路冲到巴伐利亚的雷根斯堡的罗斯使者。
过去的一系列祸事已经不可挽回,现在还不算晚。
骑着法兰克高头大马的路德维希就站在蓝狐等人面前,一方是高调俯视,一方带着职业式微笑的仰视。
“约瑟夫,是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哦,尊贵的国王。您的威名谁人不知?我听说了您在美因茨,特意在此登陆呢。”
蓝狐一副油嘴滑舌的模样,反倒令路德维希觉得此乃一种特殊的傲慢。可他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在奉承。
“好吧,在我的领地我的确威名赫赫。真是奇怪,你们这群家伙不在拿骚好好带着,怎么突然来我这里?你最好给我带来一些好东西。”
“是的,正是因为有好事我才来的。”
“什么好事?”
“一个您一定高兴的好事。”蓝狐刻意轻轻嗓子:“我们,夺下了科布伦茨市镇,并令附近所有村庄臣服。现在摩泽尔河口已经完全在我们的掌握里,它已经不再属于你的敌人,而我们是你的盟友。”
“什么?竟有如此好事?!”路德维希大吃一惊,他主观觉得此乃一种吹嘘。
“是的。我甚至带了证据。”
何为证据?一批仅着单衣的年轻男子被驱赶前来,为首敌人走向骑马的路德维希,下一秒便是单膝跪地。
守军旗队长弗雷德非常讲究地自曝籍贯、服役的旗队,以及接下来有意效忠的意图。
《控卫在此》
“你?竟是科布伦茨守军?你快站起来说话。”兴奋的路德维希强令道。
他再大量一番一众手无寸铁的人,但是对于这些男人他便大喜过望,甚至并不在意其过往。他完全懒得听弗雷德进一步的叙述,既然一群人全部有意效忠,当前自己正是用人之际,从中王国军队挖墙脚的这种好事不做白不做。既然这群人本身就有着编制,于是他们依旧以一整个旗队的身份存在,只是摇身一变成了东王国的常备军。
遂在罗斯人的登陆场,一众罗斯人战俘单膝跪地集体向路德维希王宣誓效忠。
拿骚男爵领在来茵河之北,南岸就是科布伦茨地区。路德维希对那里的情况颇有了解,那里本该是小弟秃头查理的地盘竟被大哥洛泰尔夺走,此乃内战中的一瞥,亲兄弟彼此不讲亲情了,而今罗斯人由夺了科布伦茨,他是真的暗爽。
可转念一想问题又来了——被罗斯人夺下的科布伦茨算谁的?
此事可以好好谈,路德维希心情大悦,他有意宴请一番约瑟夫蓝狐以及其亲信,并有意大发慈悲安排登陆的罗斯军可在美因茨城外扎营。
他早就注意到蓝狐身边站着的小胖子和一个戴着传统白巾袍子的小姑娘,气质上不用于粗野的罗斯战士,高贵自不用说。看起来定是蓝狐带来的亲信,是应该宴请的对象。
他不禁多问了一句。
于是,黑狐毕恭毕敬又十分肉麻地言语奉承起来。一连串褒义的拉丁语形容词不但大大满足了路德维希的虚荣心,也自证了黑狐的高贵。
“小胖子,我很高兴认识你。你有这金发,是诺曼人吧。”他问。
“是的。尊敬的王,我是罗斯王国古尔德家族的老三,我是保罗黑狐,如今是拿骚男爵的女婿。您看,这个女孩就是亨利拿骚的女儿索菲亚,我们已经订婚……”
至此其实黑狐已经不必再说下去,他特意展示着纯银的十字架,还自称拿骚男爵的赘婿,路德维希已经意识到了很多。
路德维希心里泛着滴咕:“看来,这些诺曼家伙是来和我谈判的。我一定可以利用他们。”
曾经的路德维希年轻气盛对诺曼世界不屑一顾,认为丹麦就是诺曼的全部。战争令他清醒,既然打不赢北方且北方人也不是油盐不进的纯粹海盗,和其中善于谈判的贵族做交易是必要的,尤其是这个古尔德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