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的人说,那个女老板认可今年的工资金额。那也没把工资给我。
他们离婚不离婚不要紧,我也操心不了他们这个。不管现在谁是老板。在我干活的期间,他们都是我的老板,都吩咐让我工作了。
走人的时候,也说开给我工资。但是拖那么久,我会担心,难道我的行为不正常吗?
我只是问了问警察,我只是想给自己,就是说预备点措施嘛,万一工资要不到了,我怎么办?
我又没怎么样,不像今年,不像现在似的,我还去劳动局了。我填表了,我也投诉了。然后他就理直气壮的不给我工资了。
我天天上到凌晨一点半,难道我欠了他的吗?
不管怎么说,他们不管说什么都有理,说这也是,说那也对。但是没有给我工资,三个月了,一分工资都没有,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那我上哪里说理去?
劳动局的人也不制裁他们,他们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管他们,还好商好量的打电话去协调工资。说什么找不到那个男的,那我可以劳动仲裁呀。工作人员也不提醒我,这这方面他不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吗?
明明我是投诉的人,怎么我感觉他好像是倾向于另一方?
他特别的顾虑,老板那一方。
本身我们打工人就力量弱小,遇到不讲道理的老板,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