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它是传承的越稀薄,就越鸡肋。
当时的何莎还年轻,又长得漂亮,恨不能青春永驻,哪里听得进去韩曼新的劝诫,竟然在韩曼新犯瘾需要血液的时候,主动诱惑献上了自己。
简姿恍然:“不是她企图威胁控制你,是你撞破了她的秘密,贪心之下,想要得到她的血液。”
何莎讪讪:“是,后来没过多久我就后悔了。”
她的血液在初期排异反应非常严重,突然发疯咬人吸食血液都是常有的事。
牲畜的血都不能满足何莎,何莎就想咬人。
韩曼新多番帮助,都没能阻止何莎咬伤了人。
“第一次吸食人血的滋味太美妙了,我很快就沉溺其中,曼新姐眼看我越陷越深,索性决定用我去做事情。”
那样的话,何莎既能喝血,又能稳定身体,且在没有病发的时候,也不必担心生计。
“我直到现在都不清楚,她为什么对我如此尽心尽力,可我承她的情,办事从不含糊。”
就有了险些跟单子行结婚,又撩拨了刘平原和阮阅的芳心。
几个人中间,只有阮阅最大方,也最冷漠。
他几乎很少跟何莎谈及他们公司和研究所的任何项目,几乎算得上是守口如瓶。
等到何莎入职了他们公司之后,阮阅一边温软玉香,一边各自提防。
唯一一次得手,就是二人玩嗨了,何莎趁机狠狠咬了阮阅一口,成功转化了他。
阮阅差点把何莎打死。
当然了,最终屈服于还想活,阮阅只能放走何莎。
“这几个人里面,单子行看着最弱,可那厮的脾气却最硬。”
不得不说,那股子硬气,真有科研人员的倔强。
何莎虽然不理解不赞同,但她心底也是佩服的。
至于阮阅……那狗东西活该死了。
“刘平原很普通。”何莎摇摇头,在她的记忆里,刘平原几乎没啥特点。
二人平凡相遇,平凡动心,平凡地……被何莎咬了以后让何莎离开。
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拒绝被招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