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协议

星空之竣 金铜神牛 1162 字 1天前

通政使司副使吴观礼日内通过八百里急报送达的最新密报也显示,

汪钧只打算以技术换资源,以便在大厦继续进行一系列的奇物实验,

但是汪钧让厦国成为其新技术的优先受惠国的初衷是不会改变的。

综合以上消息,厦鎏帝最终拍板谈判原则:尊重汪钧的选择,以认真务实的态度满足汪钧实验的需求的同时,为厦国谋取最大的利益。

经过十多天的讨价还价,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协议:

一、为表示对皇权的尊敬,汪钧向皇宫免费提供电报机23台,以及保证电报机的维修和电池供应,负责电报机操作人员的培训。

二、为表示对厦国的合作诚意,汪钧日后研制生产出的所有新事物,优先供应厦国官方,并保证未经允许绝不直接卖给厦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保证绝不与外国进行任何未经夏国允许的合作。

三、厦国须保证汪钧在厦国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汪钧保证依法经营。

四、汪钧保证销售给官方的物品价格比市面价格折让百分之二十。

五、汪钧具有在厦国境内开矿六十年的权利,开采中如遇金银矿脉须无偿上缴国库,铁矿开采按十分取二纳矿课,其他矿物任由开采,不需纳税课。开矿所占民地须经双方同意后按市价进行补偿,所占官山需额外领帖输税。

六、汪钧具有在厦国境内圈地开设工厂的权利,如需占用民地或官地须经双方同意后按市价进行补偿。在厦国境内所有工厂产品将全部通过奇货居销售,销售收入统一按售价的十取一课税,除此之外不再有其他任何形式税课。

七、由于技术保密需要,汪钧对自有产业内的区域拥有管辖权,不经都察院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闯入。汪钧对自有技术有保密权,未经汪钧许可,任何人不得盗用其技术从事经营和销售来牟利。对侵犯其技术权利的盗用者,汪钧有权向其追索赔偿。

八、汪钧承诺负责筹建皇宫内各处用电之照明系统;承诺陆续完善皇宫和各省之间,各省各县之间的电报通讯。

该协议签署之日,内容诏告天下。

五日后,盖有皇帝玉玺的一式两份协议送达了汪钧手上,

汪钧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自己留存一份,另一份交由驿站传递回京城。

谈判结束后汪钧第一件事就是赶回雒县,他早就想选址靠近杨家村方向的河边无人空地处建机器厂。

在那里建厂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为麦块基地再加一道名正言顺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