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的失火原因,被警方记录为FBI的秘密军事行动,所以......
黑麦,无疑就是FBI的卧底。
组织没必要因为一个卧底,就贸然前去跟米国庞大的官方势力作对。
因为,他们一向都是蛰伏在暗处,如一只蓄势待发的毒蛇,静待时机,准备在关键时刻露出獠牙。
而两年......不,只需要一年的时间,就足够组织进行充分的沉淀了。
组织在米国那边的负责人是贝尔摩德,但如果是她出手,琴酒恐怕可以想象到,这个女人会因为各种理由,而选择放弃杀死黑麦,只因为黑麦是对付他的一把利刃。
当然,这也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性极小的猜测。
黑麦这样一个与组织为敌的人,他的存在始终是一个威胁,贝尔摩德怕是掌控不了这样的人物。
虽然琴酒仍有些疑惑,朗姆为什么能够笃定黑麦的身份一定有问题,甚至不惜亲身前往试探,但鉴于现在这两个人都死了,他也不必再去追究。
“朗姆......”
琴酒沉吟片刻,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继续道,“他现在最好还活着,无缘无故地死在这里,组织绝不会善罢甘休。”
白云上“哦”了一声,有点可惜。
双重意义上的可惜。
可惜他还要完成主线任务,在这里杀了朗姆,只会影响他的任务结果,而且......大哥竟然也有放过别人的一天?
好吧,白云上仔细想了想,朗姆是他们酒厂的一员啊,并不是别人。
虽然因为游戏第一天的不妙经历,他打心底地讨厌那些无理取闹、胆敢碰瓷他的人,但转念一想就能知道,那个老头再怎么装瘸,也根本舞不到他面前,人家的真正目标恐怕是仓库里那些FBI......
完全是自己先入为主的偏见,才不慎让他失手痛杀了这位素未谋面的队友。
可是这又怎么样呢?
白云上心平气和地回应自己对此做出的反思,他根本没有做错,只是现在的时机不是很恰当。
等他完成任务回归游戏主线......
如果朗姆还是让他看不顺眼,他照样会杀掉朗姆。
毕竟,他都能容忍眼前这个墨镜男堂而皇之地继续跟在大哥身边了,再对朗姆感到不满的话,就根本不是他自己的问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