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脸色煞白,喉头滚动,从方才的俯身压迫转变为跌坐在地,他仰视盛栀,试图说服,
“栀栀,这很危险,你先放下好不好?”
盛栀重复道:“钥匙。”
“栀栀,它会走火的,你先……”
——砰!
沈煜话音未落,盛栀利落偏转枪口,扣动扳机,一枪打穿了他身后的木地板,眨眼间枪口又转向他,
“别跟我玩这套,钥匙给我。”
沈煜面色涨红,薄唇翕动,对眼前形势消化片刻,伸手掏向某个口袋,拿出钥匙。
盛栀一手持枪对着他,一手接过钥匙,俯身快速解开脚踝上的铁链。
突然,大门从外头被打开。
“……盛栀?你怎么在这?”
沈时卿身体微偏,站在门口,似乎是听到刚才屋内的枪声,手中的枪蓄势待发。
她诧然地看着盛栀持枪的模样。
盛栀余光落在沈时卿身上。
又是一个认识自己、自己不认识的人,但能判断出这女人暂时没有威胁。
沈时卿谨慎地往里走了两步,越过沙发靠背,看到地上被枪口指着的沈煜,
她持枪的手放松,冷笑道:“沈煜,原来你在这里。”
时间往前推——
沈氏集团的一个高管,这次也被Dick绑架了,消息传到沈时卿那里时,经过思忖,决定拿钱赎人。
沈时卿知道,究极原因不是她慈悲,而是这事闹得很大,她必须得做出主动赎人的决策,才不会影响沈氏的股价。
来之前,沈时卿知道沈煜已动身去M国,以为他是想解决赎人这个事。没想到,在那之后她联系不上沈煜。
她一边大骂沈煜不靠谱,一边联系沈氏集团在M国的其他负责人,去纽城赎人。
那时,沈时卿站在京城的办公室,看向窗外,思绪飘飞,
而后决定来加州一趟。
沈时卿已经五年没踏足了M国了。
那个穿白大褂的男人……在五年前死了,死在了M国加州西海岸线。
死在了她最爱他、也最恨他的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