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没有一丁点真本事!

面对一众公子哥和千金小姐的奚落,秦伟羞愧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挖一条地缝钻进去。

其他人虽然义愤填膺,但此时也都不敢做出头鸟。

他们的才华,还远远比不上秦伟。

秦伟的诗虽然比较水,但好歹算是勉强作了出来。

换作他们上去,怕不是要直接两眼一抹黑,直接当众出丑。

所以,就算明知道赵镇南想踩到他们白马书院头上来捧自己儿子,他们也只能干生气而无可奈何。

“怎么,白马书院的其他才子,都作不出来本王的题目?”

赵镇南淡笑道:“既然如此,就只能让本王的犬子,在诸位才子面前献丑了。”

“泽儿。”

“是。”

赵泽面无表情走上前,略一思忖,淡淡开口道,“杀尽南蛮三万兵,腰间宝剑血犹腥。”

“有朝披甲重上阵,仍使蛮人心颤惊!”

听完赵泽作的这首诗,全场瞬间爆发出一阵热切的掌声。

“好!”

“好诗啊!”

在场一众公子哥和千金小姐,都忍不住满脸激动,拼命鼓掌。

他们并非单纯只是为了吹捧赵泽、巴结赵镇南。

而是赵泽作的这首诗,确实非常绝妙。

和仄押韵,朗朗上口,威严十足,霸气外露。

开头两句,彰显了赵镇南年轻时屡败蛮族的卓越功勋。

而后面两句,则是表达了赵镇南的神勇无敌,已经将蛮人震慑得闻风丧胆。

赵泽这首诗,可谓将自己父亲生平的战功全部一五一十描绘而出。

人们都说知子莫若父,但现在看来,赵家更是知父莫若子啊。

赵镇南也微笑着点了点头,显然对赵泽作的诗很是满意。

但还是故作谦恭,看向身边的古河和穆天成。

“古老先生,穆先生,你们认为犬子此诗如何?”

古河点了点头,淡笑道,“尊公子不愧是自幼习文,访遍名师,果然才华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