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张浩也会紧张,他在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也会心跳加速,也会如此。

知道了这一点后,李思雨眉眼带笑,甚是开心,就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一般。

张浩也确实如此。

如果李思雨能够看到他的脸,也一定会发现他的脸很红润,就像是晚霞映照到了脸上一般。

小主,

虽然,前世的时候他也与李思雨结了婚,并且度过了五年的结婚生涯,两人一起磕磕绊绊的度过了五年时光。

但在那五年里面,他们的生活一团糟,非常的糟糕,即使李思雨始终在维持着明面上的稳定,李思雨拼了命的维持,张浩却始终知道,那五年真的很难熬。

不光李思雨很难熬,他也同样也难熬,那些所谓的抑郁症,还有无所事事的日子,并不是像外人所想的那样,什么事情都不管,然后就只顾自己。

那种日子并不好过,且张浩时刻都会想到,是自己害了李思雨,是自己耽误了李思雨,特别是在李思雨因为病症去世后,他更是每天每夜都在想,如果李思雨不是与他结婚了,那么是不是李思雨就不会死,或是李思雨就不会去世的这么早。

就是这样的想法整天折磨着他,也让他产生了些许不同寻常的思绪。

而重活一世,他在尽自己的所能弥补李思雨,帮助她治好病,让她享受好一点的生活,同时,也在尝试着建立两人的感情。

但张浩也没有想到的是,两人主动建立的这段感情,已然要比他们前世共同经历的那五年,可谓是天差地别,完全就是两种概念。

且最主要的是,张浩之前也没谈过恋爱,这就搞得两人都是第一次谈恋爱,且目前处在甜蜜期。

网上有句话说得好,在甜蜜期的情侣,对方当着面抠鼻屎那都是美的。

但张浩不得不说,李思雨就是很漂亮,一切的举止皆自带文雅,皆动人心魄一般。

以致于现在两人就只是简单的拥抱,张浩一想到自己怀抱中的这个女人,他确实就会感到紧张,心跳加速,有一种上头的感觉。

就这样,两人就这样相拥了一会后,马上意识到了一个事情,那就是他们还要去李大娘家吃饭呢。

“卧槽……忘了时间了,现在几点了?我们是不是晚了。”张浩忙掏出手机来,嘀咕道,等看到还没到六点,这才松了口气:“还好,并不算晚。”

说着话,他便主动牵起了李思雨的手,笑道:“走吧,去吃饭,也不知道李大娘今天晚上做了什么好吃的。”

李思雨想了想,便应道:“李大娘最拿手的就是红烧兔头了,还有红油拌菜。”

“不得不说,李大娘做的兔头味道确实一绝。”张浩吞咽着口水。

李思雨看着他的样子,捂嘴言笑:“看你馋的,我觉得李大娘今晚肯定做了,等我今晚请教一下李大娘,到时候回家做给你吃。”

“那太好了!以后我就整天带两只兔子回来。”张浩打趣道。

两人有说有笑,延着沥青路,朝着李大娘家的方向走去。

就在即将快到李大娘家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穿着破破烂烂,蓬头垢面,正宛如痴傻一般的笑着的男人。

紧接着,便是一阵馊味随风飘来。

张浩微微皱了皱眉,看了眼迎面而来的这个傻子,与李思雨对视了一眼。

两人都知道这个傻子的由来。

听村子里的老人说,这个傻子从出生就是傻得,他刚出生时不哭,就笑,原本村中人以为这是个神人啊,说不定以后能有大造化,毕竟太与众不同了。

然而,事实证明大家的猜测都错了,这个傻子天生就只会笑,就算是被人欺负,被人打,他也一直笑呵呵的,从来就没人看到过傻子哭。

久而久之,村民们都说,这个傻子是守村人,是专门来守护村子的。

在九州的古代,便流传一种说法,那就是每个村都会有一个傻子,每天在街上闲逛,见谁都乐呵呵的,也都没有坏心眼,就像个小孩子一样。

但其实,这个傻子是用自己的智力,用自己的一生来换取了村子的平安,让村子不至于遭受大灾大难。

所以,从古至今,只要村子中有了个傻子,大家也都会过多的照顾一下。

毕竟,是这个傻子保佑了村子,也是这个傻子,在保护着村子不受灾害。

赵家村的这个傻子也是如此,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村民们也都颇为照顾他,时而给他送些吃食,送点衣服,柴火之类的。

而这个傻子也从来没做过对村民们不好的事情,就这样一直过着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