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尊严VS银子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21 字 16天前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谢友和转过来的刑事案子,方轶基本上都转给了周颖,之所以这么做,一是因为周颖水平有限,简单的小案子可磨练她的专业能力,增加出庭经验;二是小案子客户不挑律师,只要方轶给周颖把关,问题都不大。

个别收费高的大客户,会指名道姓的要求方轶承办自己的案子,对于这类客户,方轶自然不能拒绝。

这一日,晚上方轶刚接了儿子回家,正准备吃饭,久未联系的彭华雁给他打来了电话。

“方律师,您方便吗?”电话中传出了彭华雁的声音。

“方便,彭总,您说。”方轶放下筷子,起身向书房走去。

而同桌吃饭的方有财和方安志,见方轶如此,却没有任何反应,继续低头吃饭。他们早已习以为常。

做律师的看似自由自在,二十四小时归自己安排,其实不然,大客户的电话有可能就在你将要睡着之时打来,一聊半个多小时,废话一箩筐,说白了就是觉得自己是上帝,不能白花钱,需要个陪聊。

其实,律师对此时的客户电话是很抵触的,接电话耽误休息,毕竟律师也是人,需要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不接电话,又怕漏了什么重要的事,不能与客户维持很好的关系,影响收入。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会接电话的,但是心里肯定有一万匹草拟马奔腾而过。

偶尔也会碰到些没底线的大客户,知道律师想通过关系拿业务,便会趁机卡油,半夜三更打电话,以谈业务为名,“约”律师去夜总会替自己买单。究竟谁对谁错,很难说,可能彼此都瞧不起对方,但表面上却称兄道弟。

律师知道跪舔拿业务是不可能有尊严的,但是很多时候不跪舔又没有业务,没有钱赚。还有很多律师提着猪头都找不到庙门,想跪舔,都不知道舔谁,可悲吧!现实如此。

左边是尊严,右边是白花花的银子,选哪一个?这是一个矛盾的问题。也许很多人会选择后者,但是始终会有一小撮人坚定的选择前者,因为他们心中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总之,别看律师表面风光,其实背后都曾吃过,别人不曾吃过的苦,遭过,别人不曾遭过的罪。

生而为人,皆不容易! 人道大圣

“彭总,您有什么事?”方轶关上书房的门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