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11 字 16天前

第330章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方轶送走杨总后,刚想回工位,手机突然想了起来,是村里的生子打来的。

“生子,有事?”方轶接通电话后问道。

“嗯,有点事,我……我想借点钱!”生子吞吞吐吐道。

“借钱?借多少?是不是租的那块地开工了?”方轶一怔,随即问道。

“嗯,我想把周围的铁丝网补齐了,再把房子整一整,五万就够了!”生子道。

过完春节后,生子找了几个人帮忙,开始去隔壁村收拾租的房子和土地,本以为买点木料,装上门窗就行了,可谁知道越弄活儿越多。

虽然大家知道他不容易,管顿饭就行,不要工钱,可原材料的采购需要钱,村里的借款一直没还,他没脸再开口,所以没敢告诉方冒。生子思来想去只能找方轶帮忙。

“行,你给我个账号,我给你转过去。”方轶立马答应道。收到短息后,他去楼下的银行,给生子的账户转了五万元。

周光故意伤害案终于开庭了。方轶坐在审判庭内,对面坐着两位检察员,这次周光的案子是一位法官独任审理,法官是位四十多岁的女人,梳着一个简单的马尾辫,脸上挂着霜。

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周光,仿佛又苍老了不少,眉头皱的更紧了,坐在法庭上有些不知所措,两只脚不由自主的踩来踩去,嘴唇也有些微微颤抖。

旁听席上坐着周主任、周俊山,还有不少村里来的乡亲。

“……我们认为,被告人周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周光虽未及时投案,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另查,案发时被告人周光未满七十五周岁,不属于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老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