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一房二卖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06 字 16天前

第297章 一房二卖

“不是我没有公平和正义之心,我只是一个小律师,没有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的决心,我只是想办案赚钱,喝着小酒唱着歌,把日子过好,只要是良心上过得去就可以了。如果,我是说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会向着正义的方向努力。

所以在做律师之初我就给自己定下了红线,涉政的案子多少钱也不能办,因为咱玩不起。涉黑的案子,给多少钱我也不办,因为我扛不住。”

说完,方轶将烟屁扔到了烟灰缸内,说道:“老王,你刑事案子办的少,我只是想给你提个醒。现实很残酷,办刑事案子不像办民事案子,要小心!”

王德友彻底沉默了!

邹强合同诈骗案的二审,开庭了。

方轶坐在辩护席上听着法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对面的公诉人是两位女检察员,板着脸,冷若冰霜。

上诉人席上坐着的邹强,剃着寸头,穿着看守所的马甲,别看被羁押了三个多月,但是精神挺好,依然斗志昂扬,除了显得清瘦些外,一切如常。

方轶之前去会见过他,觉得他头脑清晰,思路敏捷,沟通起来毫不费力。

“下面由上诉人邹强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审判长面无表情道。

“我认为我的行为根本够不上合同诈骗罪,我没有诈骗的故意,房子就摆在那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的,不过是一房二卖而已,我可以退还购房者的购房款,这属于民事纠纷……”邹强道。

“请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接着道。

“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邹强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上诉人邹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公司所得购房款全部用于日常经营,并未被邹强非法占有或者挥霍。请法院依法改判。”方轶道。

“上诉人邹强,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道。

“有异议,一审判决书中并未列明购房款的去向,只是认定员工在我的授意下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我认为这是事实不清。另外,我认为我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我没有占有并使用购房款。购房款一直在公司的账上。”邹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