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谁让她上辈子经历的是天灾末世,就是处对象也来不及。
想了一下,卫诗云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一开始,确实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等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那就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
“双方家庭愉快沟通那就没问题,但,只要在婚事上有了争论,吃亏的一定是女方。”
尤其是在风气还有点封闭的六七十年代,婚事黄了,受害者只能是女方。
名声有损,面临的不仅仅是嫁不嫁的出去的问题,更是未来的生活里拳脚相加的现实。
到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去考虑你是女方,你是受害者。
人们只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说都是女方怎么怎么样,所以两个人的婚事才黄了。
所以,卫诗云不想小姑子也有这样的经历。
万事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才有可能迎接触底反弹的惊喜。
听完卫诗云的话,凌晓珍陷入了沉默。
是这样吗?好像是这样的!
她们大队隔壁的大队,就出现过这样的例子。
明明是男方嫌弃女方给的陪嫁太少,觉得女方家里明明就条件不错,还有一个在城里当正式工的儿子。
怎么轮到闺女出嫁,就小气的陪嫁三十块钱。
三十块钱能干啥?
也就只能省吃俭用几个月,就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呢?
这是男方翻脸的原因,是不是很可笑?
三十块钱已经不少了,在乡下,三十块钱都能用好几个月了。
要是在别的家里,闺女出嫁别说陪嫁三十块钱,一分钱不给的都是大把。
就这样,男方还不是照样要把人娶进门。
就因为彩礼问题上的纠缠,男方直接撂挑子不干,对外就说女方家里不做人,嫁出去的闺女就给三十块钱的陪嫁。
传到外面去,就成了女方家卖闺女,逼得男方没办法谈婚事。
婚事黄了以后,女方家被人看了很久的笑话。
好在女方家里都是淳朴的老实人,硬是顶着外人异样的眼光,把闺女嫁给了同大队的小伙子。
要说小伙子有什么缺点,那就是父母双亡,家里没有帮衬的人,但小伙子人是个好的。
也是在这场婚事过了以后,外面的人才知道,为了给儿子买工作,女方家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
闺女嫁人的陪嫁,还是儿子厂里预支的工资。